买了经济适用房,房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05:01 34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工程质量承担最终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购房者出具《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关于住宅质量和性能等的要求,必须在建设合同中明确。经济适用房的施工和监理,应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申请经济适用房到哪个部门咨询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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