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中国人寿福建省龙岩市分公司及所辖漳平支公司理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成功识破了一起客户先出险后投保的保险骗赔案件,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原来,今年3月3日,漳平市某镇一山场老板赖某为其雇佣的四川籍工人彭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人寿卡)两份,保险金额均为8.8万元,国寿公司营销员于当日及时到银行缴存了两份保险合同保险费200元。3月4日晚上8时许,营销员向公司报案称,彭某于3月3日中午上山造林没回来,后经寻找,于4日凌晨4时在山上发现其尸体。
接到报案后,国寿漳平公司高度重视,为明确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漳平支公司决定先行通知客户进行尸体检验,但终因被保险人家属和投保人赖某均不在殡仪馆,无法进行尸检。随后,漳平支公司组织理赔人员前往投保人赖某及当地派出所等地开展调查。经与该案的投保人赖某、被保险人彭某的家属多次沟通,调查人员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存在骗保嫌疑,遂立即向上级公司报告,请求协助。龙岩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两名调查人员前往漳平支公司协助调查。随后,市县两级公司理赔人员兵分两路,寻找不同的调查对象展开调查。
经过不懈的努力,案情终于真相大白。原来:3月3日上午,接近11时,彭某在山上砍伐木头的过程中,因躲闪不及,被一根锯倒的木头压住,当场说不出话来,后在被送往山下的半路死亡。山场老板赖某得知此事后,阻止工人将被保险人尸体背下山,并立即赶往国寿公司营销员家中匆忙办理了意外险投保事宜,此时已是中午12时,随后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案件调查至此,投保人赖某在彭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为其投保高保额保险,明显属于骗保行为。3月6日傍晚,公司通知投保人兼指定受益人赖某到公司,将调查结果正式通知了赖某。在事实面前赖某无话可说,并表示不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因一时的侥幸心理,赖某这个山场老板没有及时地为自己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是在出险后他却想瞒天过海、偷天换日,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阴谋最终没有得逞。由此,他不仅失去了16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更因为他的不负责任,还要自掏腰包为彭某的不幸买单。
-
被保险人死亡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384人看过
-
投保人身险被保险人因公意外死亡应赔
377人看过
-
投保人可为谁投保寿险?
498人看过
-
人保车险怎么过户投保人被保险人
144人看过
-
被保险人投保货物海运险后的义务
359人看过
-
隐瞒病情投保死亡索赔被驳
54人看过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签定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 更多>
-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视为投保人对其的保险业务指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人
-
投保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保险金支付的人员范围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
-
如何投保致人死亡险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按照赔偿限额赔付。如果机动车有责任的,赔付限额为110000元;机动车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110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按照限额赔偿,而不问具体的实际赔偿数额。如实际赔偿是18万元,那么再机动车有责任(无论责任大小)的情况下,交强险都支付11万元的赔偿,剩下的按照责任比例划分;若机动车没有责任,交强险也会赔付11000元。相关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投保人能否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