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0:53:18 61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免责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免责事由包括: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四)当事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五)他人造成损害的。

什么是免责事由?

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承运人在货运合同中的主要职责和责任是什么?
    有下列义务: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通知义务。有下列责任: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民法典规定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以下这些:1、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3、托运人货物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2023-07-20
    309人看过
  • 货运单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一、货运单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什么在货运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确定双方责任范围的重要环节,其效力主要取决于该条款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具体如下:1.货运单中的免责条款若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协商同意、合理分配权益与风险,并且对于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提供者已尽到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通常被认定为有效。2.若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免责条款可能无效。二、免责条款有效的法律要件确认免责条款有效,需满足以下法律要件:1.真实意思表示: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诈、胁迫或误解。2.协商同意:免责条款的订立需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需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生效。3.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免责条款的内容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
    2024-08-08
    467人看过
  • 本案水路货物运输承运人免责事由的判定
    [提要]本案为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制,也就是说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不论承运人有无过错,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免责理由外,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承运人有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但是,严格责任制并非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具备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运人也不承担责任。本案中红光贸易和沙田集运分别作为涉案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不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事由的前提下,应该对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情]原告:华泰保险公司被告:上海红光贸易公司被告:沙田集装箱运输公司案外人上海宝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矿公司)与案外人上海亨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昌公司)于2002年12月签订了《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其中第一条约定:铁矿石品种:巴西产烧结粉矿》。2003年1月,宝矿公司就运输上述铁矿石事宜,委
    2023-06-08
    296人看过
  • 承运人可以免责的事由具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1)承运人的告知义
    2023-03-22
    362人看过
  • 承运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免责事项包括什么
    一、承运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免责事项包括什么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1.发生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的;2.属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3.受第三人侵害且承运人已尽合理告知保护义务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二、旅客运输合同何时生效旅客运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2023-09-13
    90人看过
  • 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免责事由和依据
    1、国内法的法理依据根据我国《海商法》,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Σ险或者意外事故;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经谨慎处理仍δ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上述条款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条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2、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免责情况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所雇佣的其他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
    2023-06-05
    296人看过
  • 法定免责事由在合同中的作用
    合同的法定免责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1、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阻碍了合同履行;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必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了禁运法,合同无法履行;3、社会形象异常。一些意外事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产品侵权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如果尚处于制造、装配、包装等阶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也
    2023-07-07
    185人看过
  • 货运代理人的责任限制:货运合同中的规定
    货运代理人在货运合同中承担过错责任。一般认为,承运人应委托人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如果没有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完成委托事项,可能不承担责任;托运人因货物包装和产品缺陷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腐蚀、污染、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如下:1、因安排运输疏忽,错发、错运、错交、迟延运输货物,遗漏、错误缮制、签发运输单证、文件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费用损失;2、因受托包装、加固货物不当,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失;3、因临时保管不善,造成委托人的货物损失;4、因选择承运人、仓储保管人不慎,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5、因交付、接收货物疏忽,没有取得当时货物状况的证据,导致委托人不能向责任人索赔的损失;6、因装箱、拆箱、拼箱操作失误,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7、因自身过错造成他人集装箱箱体及附属设备损坏;8、因报关、报检、报验失误,违
    2023-07-05
    253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的免责事由哪些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一、民法典的约定合同有效吗合同上的免责条款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第一,对于涉及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比如签订旅游合同时约定,游客跟团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即使双方均在合同中签字确认,但是此条款也应当属于无效。如果允许在合同中约定人身伤害免责条款,那么很有可能发生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摧残,导致不利后果。第二,对于涉及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相对于人身健康和生命的特殊保护,法律对出现财产损失的免责情形有限制性的规定,并非所有的财产损失免责条款均无效,只有涉及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才是无效条款。二、免
    2023-06-25
    380人看过
  •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的职责
    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023-03-12
    177人看过
  • 承运合同免责有什么
    一、承运合同免责情况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也可以免除责任。(一)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二)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三)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二、承运人免责情形我国《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
    2023-06-07
    112人看过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严格来说,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主动地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也就是用人单位已经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了,但是劳动者自己不签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023-03-31
    393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有疏忽或过失。这是所有免责事项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也是免除承运人的雇员全部疏忽责任的惟一条款。以往法律上从来不会明文的规定任何人对自己的疏忽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用负,在《哈特法》的出现是破天荒头一回。在100多年前的海上运输业仍然是一个教具危险性的事业,而正是这项事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外贸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鼓励航运业的发展,美国的立法当局对船东的利益作出了适当的让步。当然要享受权利必要先履行义务,如果造成意外的原因是由于未尽基本义务,那么承运人就不能享受免责。所谓驾驶上的过失,是指船舶开航后,船长、船员在驾驶船舶中所发生的判断上或操纵的错误,例如,船舶在航行中,由于船长在驾驶操作上的疏忽,发生触礁、搁浅或碰撞等责任事故,致使船上货物受损,承运人可以免责;所谓船舶管理上的过失,是指船长、船员管理船舶方面缺乏应
    2023-06-09
    415人看过
  • 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如下情况下可以免责:1.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战争等社会现象。第五百九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法定负责事由。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如果由于挥发造成损失,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货物的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二、货物运输损毁风险什么时候转移在途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因为运输途中的货物已经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就从
    2023-06-04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都有什么,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 什么是合同的免责事由,什么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 货运合同中免责的规定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3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主要有: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等情形所造成的损失。不是以上情形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承运人怎么应对货运合同的责任免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
    • 因此旅客运输合同的免责事由包括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1、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发生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 2、属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 3、受第三人侵害且承运人已尽合理告知保护义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