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各土地开发企业:
几年来,特区内一些土地开发企业,拿行政划拨的土地进行有偿转让,这是一种变相行使政府职权的行为。目前,土地开发企业拥有行政划拨土地的存量多达数十平方公里,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做法也不尽相同。这种情况给特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带来混乱,对特区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市场极为不利。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4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特区内各土地开发企业转让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制定年度的转让计划,并报市国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中如需变更计划,须报经市国土局同意。今年的年度转让计划,应于三月三十一日前报市国土局。以后,每年的年度转让计划,应于前一年的十二月底前报市国土局。
年度转让计划的内容包括:转让土地的数量、位置、时间、用途、拟转让的对象、预计收取的地价款等。
二、各土地开发企业转让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含以土地入股、合资、合作项目),转让、受让双方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签订转让合同前需向国土局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由转让方持申请转让报告、转让合同及附图,逐项报经市国土局审查批准,否则,转让无效。没有市国土局的批准文件,市房地产登记发证部门不予办理确权手续。市国土局对违章双方,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回其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统一出让。
建房出售、出租的,建房计划应逐项呈报市国土局审批。
三、一九八八年一月至今年二月底止,土地开发企业有偿转让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以土地入股、合资、合作项目),按转让每宗地一份合同,由各土地开发企业汇总于三月三十一日前报市国土局备案。提供转让合同有困难的,报经市国土局同意的可造表呈报。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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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出租、抵押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所谓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④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或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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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比划拨划地产权证好些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2是需要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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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0(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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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暂行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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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划拨土地转让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依法批准,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