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将犯罪人移送后如何解除强制措施
行政违法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到司法机关时,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后,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而不是解除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行政强制的原则
行政强制一方面要保证行政权力的顺利实施,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所以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依法强制原则。首先,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采用强制手段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首先应取得法律的授权,既可以是统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授权,也可以是各单项法律的授权。其次,行政强制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实施。最后,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实施的行政强制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等责任。
2、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程序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比例原则包括适当原则、必要原则及法益衡量原则。适当原则是指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为正确手段。行政机关在强制过程中目的一旦实现,则应停止一切强制行为。必要原则又称最少侵害原则,是指当有其他同样有效且对于基本权利侵害较少之措施可供选择时,则应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措施。凡是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行政强制手段应以必要为限,由轻到重依次进行,优先选用较轻的强制措施和间接强制措施。法益均衡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均衡原则,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选择何种手段达到什么目的时,应考虑兼顾社会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
3、事先告诫原则。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除紧急情况外,必须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为其留有一定自我履行义务的期限。在当事人表示反抗或明显的恶意不履行时,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强制执行不同于行政处罚,不以制裁为主要目的,其目的是敦促相对人履行义务。所以说服和教育相对人,促使其履行义务是该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但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仍需保留采取强制措施的最后权力。只有将强制与教育结合起来,才能够既保证行政权的实现,又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效率与权利保障兼顾原则。效率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价值取向之一。一个没有效率的政府无法实现自己的政策目标。为了保障政府效率,现代国家在法律框架内赋予行政机关大量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与公民个人生活关系密切。行政强制是行政权力行使的极端状态,行政强制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要在保证行政效率的同时保障相对人的权利。
-
案件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解除
340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如何处理?
17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解除后处理办法
20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
366人看过
-
哪些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先采取强制措施再移送管辖
303人看过
-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是否必须有强制措施
389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如何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撤销交警强制措施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
-
司法机关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以下被告人应即决定依法逮捕: 1.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特种设备何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几项要求1.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含延期查封)《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2.已经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已经接受行政处罚,交清罚款,且案件不涉及取缔、没收涉案设备产品等情形的,才予解除查封(扣押)进行安全事项整改。3.解除查封完成整改前仍不准使用解除涉案物品的查封(扣押
-
交警强制措施如何解除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
如何申请解除强制措施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3解除强制措施的方法: 1、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解除的,公检法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了解除决定的; 2、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自行解除或者经要求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