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帮助继承人可以做法院离婚执行判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6:33:43 128 人看过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是可以申请执行的。但仅限于关于经济帮助的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依法执行,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能不能申请执行

1、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能不能申请执行的确认方式:若双方自行协商经济帮助等相关事宜的,则不得申请执行。若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经济帮助相关事项的,可以申请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离婚后经济压力大的是否可以经济帮助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低、或者无住所还需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等,因此有困难的一方可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提供帮助。例如,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要求另一方提供房子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二)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三)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
    2023-03-09
    151人看过
  •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能否作为债权继承
    一、离婚后的经济帮助能否作为债权继承1.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能作为债权继承。债权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也就是借钱的一方必须承担因借钱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而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并不属于侵权子女各位,属于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一方死亡的时候,帮助停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债务人可以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但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未约定债务不能抵销的,才可以主张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
    2023-06-14
    18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以强制执行吗
    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抚养费是协议规定的,首先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来履行。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旧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抚养费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可以先到原审法官处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后直接凭借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
    2023-07-24
    361人看过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执行帮助?
    离婚协议一般是不能申请法院执行的。因为普通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若对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部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离婚协议抚养费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抚养费可以更改。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意合,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子女抚育费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
    2023-07-06
    381人看过
  • 行驶证和协助执行书可以过户吗,在济南,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采取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只有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二)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三)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四)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2023-06-27
    413人看过
  •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1)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但必须要有被指定的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人的义务。(3)单位或基层组织。在上述两种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时,可以由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一、什么情况下对财产有继承权对财产有继承权的情况:1、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公民可以依根据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3、公民可
    2023-03-15
    13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能否申请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4
      由于经济帮助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时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夫或妻),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时一定时间内的生活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者本人,他人无权主张该项权利。如果受帮助一方另行结婚或经济收入足以维持生活时,帮助一方即可停止给付。如果受帮助一方死亡,则无帮助的对象,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存在,帮助一方理所当然地有权停止支付。另外,由于经济帮助具有特
    • 离婚时经济帮助款还可以继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在经济帮助没有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帮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当受帮助者死亡时,经济帮助即消灭,不存在将经济帮助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也就是说,经济帮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人必须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 3、设立经济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后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困难,享有
    • 离婚后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帮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人必须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设立经济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后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人本人,他人无权申请该项权利。如果受帮助人一方死亡,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帮助对象,在申请执行的主体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帮助一方理所当然的有权停止支付。因此,经济帮助权不同于
    •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 经济帮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在经济帮助没有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帮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当受帮助者死亡时,经济帮助即消灭,不存在将经济帮助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因此,经济帮助权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不能要求继承。
    •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帮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人必须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设立经济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后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人本人,他人无权申请该项权利。 如果受帮助人一方死亡,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帮助对象,在申请执行的主体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帮助一方理所当然的有权停止支付。因此,经济帮助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