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定的工种和实际工种不同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7:10:26 129 人看过

合同签定的工种和实际工种不同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也是普遍存在的正常现象。

劳动合同工种有哪些分类

你所说的是劳动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的相关规定: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1、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2、临时用工,称为临时工,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规范点的签订劳务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各种都临时工签合同吗
    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一、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工作时间不同。(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
    2023-03-11
    429人看过
  • 处理未实际履行合同的几种方法?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处理方法有:一、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报酬;二、违约方延迟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利息;三、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1、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标的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过高的履行费用;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四、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双方也可以自愿协商解除。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该怎么处理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
    2023-07-05
    499人看过
  • 备案合同和实际施工合同规定是什么?
    一、备案合同和实际施工合同规定是什么?实际施工合同目前是不需要备案的,所以也是不存在着备案合同这样的一种说法。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只要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且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中标人在中标之日起15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施工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毕竟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程序了,当事人不用去相关机构办理备案,只需要保证施工合
    2024-01-13
    347人看过
  •  实际工作中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尽管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实际上已经开始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实 际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是 否 等 同 于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际履行工作职责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表现。实际履行工作职责包括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报酬等。只有实际履行了这些职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才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实际履行工作职责与建立
    2023-09-02
    64人看过
  • 签的联营合同实际是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的联营合同实际是租赁合同合法吗签的联营合同实际是租赁合同不合法,这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合同。联营合同是甲乙双方对某事项共同承担完成情况的权利和义务;而租赁合同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财产进行的业务活动,其经营成果与另一方没有直接关系。违背了法律中的诚信原则。二、联营合同的基本要求第一,同其它经济合同的签订一样,联营合同的签订也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各方的上级主管单位也不得非法干预。第二,由于联营合同同时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各个方面,问题比较复杂,联营各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联营进行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互相考察,防止草率签约。第三,联营合同的种类繁多,每种合同各具特点,当事人应根据联营合同的特点,按法定程序签订合同。对法人型联营合同和合伙型联营合同来讲,特别要注意:一是要处理好合同和章程的关系。这两种合同往往是合同和章程并存,章程和合
    2023-05-06
    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实际损失的认定是种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实际损失的认定是种怎样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二、合同的损失主要包括哪些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积极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
    2023-06-18
    150人看过
  • 合同上签实际工资需要扣税吗
    一、合同上签实际工资需要扣税吗比如个人与用工单位签合同时,月薪2万,注明该月薪为税后工资,其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缴,个人纯拿2万,不交税。这样的合同条款有效吗?有效,因为单位已经帮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该两万元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就不用个人交了嘛?已经单位代扣代缴,个人不需要再去缴纳单位若没有代缴,算单位违法还是个人。算单位违法。不算个人。因为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二、什么是工资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
    2023-05-09
    370人看过
  • 备案的施工合同和实际施工合同以哪个为准
    如果该工程属于公共工程的话就应该以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如果该工程是非公共工程的话就应该以实际的施工合同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该规定的立法渊源是我国招标投标法,如果属于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强制适用该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该规定的工程主要涉及公共工程,由于此类工程涉及国家公共利益,当事
    2023-02-12
    322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施工合同可以和个人签吗
    一、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实际施工人的范围确定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妥善处理。二、施工合同可以和个人签吗施工合同不可以和个人签,建设工程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而个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一般无效。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
    2023-05-03
    286人看过
  • 签合同底薪和实际底薪不符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辞退员工不给赔偿怎么申请赔偿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解除合同产生的争议怎么处理?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仲裁委撤销后,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如果该决定仅存在程序方面的瑕疵,劳动者在仲裁期间的劳动报酬可按最低工
    2023-03-26
    461人看过
  • 员工拒绝签不符实际的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拒绝签订,因为劳动合同是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一是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25
    66人看过
  • 工资 discrepancy: 合同与实际不符
    合同与实际不符是违法的。如果碰到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金额与实际发放的金额不符的情况,劳动者平常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大部分单位发工资都是通过银行代发,每个月的银行流水就要注意保留,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如果单位比较狡猾,只通过银行代发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的工资数额,而把其他应发的实际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那劳动者也要注意保留接收现金时的签名照片或者工资条。教师误工费是指基本工资还是实际工资1、教师误工费是指实际工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实际工资为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2023-07-15
    315人看过
  • 外服合同签订工资比实际少行吗?
    网友风想停步问:我是应届本科生,现在与一个在昆山的日本公司的上海办事处签约,公司由于没有用人权,就通过外服签约,并要求说我与公司再签一个合同。那么,我与外服签的合同和与公司签的合同那个有效?因为现在我可能在和公司签之前就要和外服签,假如我和公司签合同时对公司的合同有异议而不签的话,我跟外服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还有公司跟外服签的合同给付我的薪资标准是1000元,而公司承诺给我的薪资标准是2500元,公司说多出的这部分以福利和奖金支付,这样的话公司帮我交的四金是以1000元算还是以2500元算?如果我想要他们按2500元交四金,应该怎样在合同上体现出来?答复:如今随着外资进入,外服的用工问题越来越突出了。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根本就存在错误的理解,导致发生纠纷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些外资公司办事处和外服也串通,利用这点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以风想停步的例子来看,风想停步劳动者、日本公司昆山办事
    2023-04-11
    113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什么是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工程合同的种类工程合同有如下种类: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即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即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
    2024-04-07
    2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与所签订合同与实际工种不相符是否算违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违约,但是还应注意是否有约定公司有权可以进行调整
    • 给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最低保障的那种,跟实际工资不合能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建议不要签,与公司再协商,因为如果签合同以最低工资标准来定,那么离职时,经济补偿就低了。
    • 租房合同签的合同和实际不一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如果以前的时候,你邻居的门面租金跟你的一样,而现在他的租金降低了,你完全可以要求他将房租降低,并赔偿之间的相应损失。这个只是房租方面损失问题,跟你的营业额没关系,向打官司的话,金额大的话,请个律师,并提供相应数据和足够的证据。官司就一定会赢。前提是,和房东你们双方再协商无法达成的情况下,建议打官司时最好的解决方法。
    • 实际工作和劳动合同不符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6
      1、当你的工作内容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你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你的意见,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2、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 实际上的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