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农村老人去世后土地不能算遗产吗?
土地不是遗产,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的村民对宅基地从始至终都只有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限几乎是没有限制的,其实老人去世以后,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如果也已经坍塌,长时间无人居住的,宅基地应该收回集体,而不是被其他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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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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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后土地算遗产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6在农村土地肯定不是遗产,无论是宅基地、耕地还是国有城镇土地,土地从来就不是公民的私产,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资源归国家,村民只有使用权,可是宅基地上面的自建房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自建房的同时自然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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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儿女能继承农村土地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6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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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农村户口,儿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1土地是该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当成老人的遗产继承,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跟其它个人财产继承是不一样的,如果出嫁的女儿再允许继承,将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承包地,所以,法律是不允许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前面所讲继承的问题,主要是指耕地和草地,林地可以在承包期内由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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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土地可以确权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30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家庭个别成员死亡,或读书、服役、服刑、外出务工的,除农户依法自愿申请要求退出承包地的情形外,应按照原有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农户家庭成员减少为由,强行调减农户家庭承包地面积。对农户家庭成员自愿申请,要求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土地确权时人已去世的,可以由其家庭成员协商确定户主或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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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确权归谁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5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一些土地是可以由儿女继承的,有一些土地是要由村集体收回。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人应得的土地承包权益,按照继承土地承包法继承,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因此,就算已经分户,老人去世以后,儿女依然可以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土地。 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