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34:49 92 人看过

文号国税发[1994]123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1994-5-11

最近,一些地方来文来电询问新税制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适用税种范围问题,现根据有关税法和国务院国发[1994]10号的规定,明确如下:

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应适用以下工商税收法律和暂行条例:

一,全国人大1991年4月9日通过并于同日公布的;

二,全国人大1980年9月10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1日修正并同日重新公布的;

三,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

四,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

五,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

六,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

七,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发布的;

八,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的;

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2月19日发布的;

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

十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9月13日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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