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用人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如何要求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53:50 125 人看过

问:我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建立劳务关系的合同,不久被介绍到某外企公司工作。今年6月份,这家外企公司倒闭,并且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现在中介公司又以外企公司倒闭为由,通知要与我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答:这个问题劳动法没有规定,在一些地方法规中可以找到适用。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5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不应以外企倒闭而解除。如果中介公司单方面要解除合同,应给予你经济补偿。外企公司欠你两个月的工资,中介公司应当出面催讨,如果催讨没有结果,中介公司必须代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确定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
    1.商业秘密(一般为技术秘密)研制开发的成本,包括投入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努力等。2.现实的优势,也就是使用商业秘密在给权利人带来的优势或利益,涉及到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侵犯商业秘密时权利人现实利益的丧失属于实际损失。3.将来的优势,即权利人对将利益合理预期。在因披露而使商业秘密丧失的情况下,或者实际情况表明不宜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况下,将来优势损失往往是实际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此种损失当考虑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经济价值的大小、利用周期的长短、市场竞争的程度、市场前景的预期等。一、商业秘密的主要特征包括什么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
    2023-03-10
    29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和签约方不一致,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甲公司聘用王某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两个月,部门为乙公司。试用期满后,王某继续在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员工与其他公司谈合作、签合同。后来,王某诉请确认与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欠付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为何支持王某的请求?此案中甲乙两个公司其实是关联公司,这一点通过两个公司住所地一样就可以推定。而关联公司如果存在混同用工的情况的,那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享有选择权的,所以此案中的王某,就有权利要求认定与实际用工单位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既然他与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乙公司当然就需要支付给他双倍的工资;至于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也应该由实际与王某形成劳动关系的乙公司来支付,故法院做出了前述判决。劳动纠纷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发生劳动纠纷后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
    2023-05-06
    302人看过
  • 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
    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需转移至实际工作单位,转移方式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
    2023-08-12
    361人看过
  • 签合同单位和付款单位不一致
    合同单位与付款单位不一致的,应该是合同对方通过第三方来向你方支付合同价款,属于一种代履行行为。对此情况,你方应该要求对方及第三方出具该款属于履行合同所支付的价款的证明,如果没有相关证明的,有可能在以后会对你方产生不利的影响。一、合同支付条款如何拟订(一)合同价款和计价方式合同中的价款,包括价格和计价方式。价格,又包括单价及总价,价格是否含税、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计价方式,则包括计价单位、计价时间、计算方式等。在合同中均应明确约定,如长期合同中,市场价格浮动对于合同中价款影响较大的,则应该约定市场价格浮动的处理方式。(二)合同价款、计价方式条款约定的注意事项1、合同价款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在一些企业的合同中,出现过一些总价计算错误的情况,应该加以注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
    2023-03-15
    1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申领岗位补贴
    一、用人单位如何申领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按年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应在每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期限内申领岗位补贴。如:申领2009年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在2009年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提出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的申请,经区县残联审核批准后,在审核期截至后的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未按年度在审核期内提出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二、以下三类企业可以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一)一般性企业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二)就业援助基地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由政府投资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上安置毕业未满5年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以上用人单位均应与
    2023-04-18
    47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年龄要求
    按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0岁(管理岗位不超过55岁)为劳动适龄年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一、公司录用未成年员工会怎样公司招用未成年人,如果招用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属于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如果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公司是可以招用的。但应当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
    2023-06-25
    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因签订的名字是劳动合同而改变。一、酒吧工作需要签合同么酒吧都属于正规的营业用人单位,只要本人和酒吧产生了劳务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应在入职起一个内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签订合同,应从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本人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没有支付加班费,本人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二、劳务关系有哪些情况劳务关系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
    2023-04-02
    218人看过
  •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何条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23-06-05
    380人看过
  • 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单方解约用人单位不给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一些劳动者为了辞职方便拒绝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劳动者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所以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施行后,不但企业不能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也将被制约。按照规定,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内,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工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从工作一个月后算起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据孙处长介绍,条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就是对此的规定。另外,对于《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2023-04-21
    14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执行实际的劳动定额标准
    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应当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一、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个小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做到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二、劳动法新规工作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以及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休假。因为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2023-06-19
    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要如何发高温补贴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
    2023-02-20
    1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订单合同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的订单合同什么时候签取决于: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合同什么时候签试用期合同应在你入职时就签订,如果没有马上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2023-07-21
    484人看过
  • 如何签订单位对单位委托书
    单位对单位委托书范本(一)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该委托代理单位的被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收取货款、退返货款、开具发票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授权的范围内,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单位对本委托授权书提出终止的书面文件前,本委托授权书始终有效。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委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代理单位:____________(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代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023-05-09
    29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单位没续签应付补偿小张于2011年1月与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公司向小张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并于合同终止日向小张送达终止合同通知书。小张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未果,便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付一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委经审理,支持了小张的申诉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小张一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官释法胡*崇法官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2023-04-27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不支持如何和用人单位协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独协商是没有用的,如果要协商就拉上工会、当地政府或者劳动局,一般情况都是直接去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2022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要如何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9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能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缴和赔偿。如果辞职手续都办理完成了,是不能扣工资的。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购买。《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参保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补交社保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
    • 员工被实际用人单位因病被辞退用人单位应不应该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 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如何要求补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