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而一审法院仅凭“目前抚养小孩的一般支出水平”,对此也并未有相关证据支持,因此该2000元抚养费的认定是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的。
根据通过一审双方确认的事实得知“双方子女就读幼儿园,每月费用720元(含三餐及赞助费)”;同时,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2015重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8279元每年,即1500元每月。因此,该子女作为学龄前儿童,其实际需求,并比照成人支出标准,每月应当远低于1500元,更遑论2000元的标准。
一、月收入1万一个月多少钱?
离婚有孩子的话,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要能够按时出抚养费,而抚养费的多少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抚养费是会根据当事人的月收入来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该条同时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因而子女抚养费应当以子女的实际需要为前提,结合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是一个相对标准,而不是绝对标准。月收入1万具体的抚养费可以根据离婚时约定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定,抚养费是为了孩子健康顺利成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起诉费一般是200元,适用于建议程序案件的起诉费是100元。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漫天要价,应该综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等因素考虑。支付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一种是按期支付,一种是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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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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