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五种现论与实践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33:44 377 人看过

构成要件(齐备)说以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准,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实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的未得逞就是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它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含义:从客观的方面看,未得逞是犯罪完成状态下犯罪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未能齐备;从主观方面看,是犯罪分子希望完成犯罪和齐备犯罪构成全部客观要件即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意图未能全部展开和实现。此说从语言分析角度讲容易使人产生歧义。一些学者批评道:行为不齐备犯罪构成要件即不构成犯罪,也就谈不上犯罪未遂。其实,犯罪未遂的特征与未遂的犯罪构成不是一个概念,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完成形态以及未完成形态的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犯罪的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这四个方面基本要件的有机统一体。未遂的构成要件本身并不缺乏任何要件,但缺少了某要素。有的学者还用公式作了一个更细致的说明,指出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基本构成要件并无不同,只是前者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等的发展程度和实现程度上不同。

犯罪目的(实现)说以犯罪目的的是否达到作为犯罪得逞与否的标志,认为犯罪未得逞的含义就是指犯罪目的没有达到。其中又有修正的目的说,主张以行为人追求的、受法律制约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得逞与否的标志,发生的为既遂,未发生的为未遂。

犯罪结果(发生)说以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即既遂未遂区别的标志,认为犯罪未得逞,就是犯罪行为没有产生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

构成要件(齐备)说被认为较合理地阐明了犯罪未遂的特征,几乎被各院校教材所采用,从而成为理论界通说。但随着犯罪未遂原理在分则具体犯罪运用研究的深入,这一学说受到新的质疑,从而产生了构成要件充分展开说和实行行为达到目的说。前者以构成要件是否充分展开作为判断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认为在行为人实施实行行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使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充分展开的,是犯罪未遂。后者以实行行为是否达到该行为的直接目的为标准区分既遂与未遂,认为在行为人实施实行行为后未能达到行为的直接目的的,是犯罪未遂。

以上五种观点中的后四种,在理论界均有一定影响,但未能撼动第一种观点的主导地位。然而,今人奇怪的是,理论界对具体犯罪的未遂形态的分析,并未能始终如一地坚持第一种观点,而实务界对具体犯罪的未遂形态的认定,由于实用主交的功种主义的影响,更是五花八门。

由于制度、机制、法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加之学术生产线出来的东西良莠不齐,我们不能奢望学理解释在短期内取得其在德国、日本那样的地位,但司法公正的呼唤、立法与司法已经提供的空间,都要求学术的自省、自律和自我发展。因此,梳理既有观点,分析其间得失,如有可能,再作出必要的推进,也是研究犯罪未遂问题应当进行的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研究:犯罪未遂刑罚的法律规定与实践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既遂和
    2023-07-07
    438人看过
  • 了解劳动仲裁:定义与实践概述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劳动仲裁的步骤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为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问题发生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中央和直辖市的合营企业、中国与外国的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所属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应该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
    2023-07-13
    311人看过
  • 未遂与预备:对犯罪行为的两种不同描述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怎样才算犯罪未遂?它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犯罪未遂的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现为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并不是凡是发生了犯罪结果的都是犯罪已
    2023-07-22
    98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不能犯的未遂算犯罪么
    一、司法实践中不能犯的未遂算犯罪么?不能犯的未遂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不能犯犯罪未遂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
    2023-06-03
    188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主要内容概述
    实践合同主要有:1、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别人保管的合同;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4、借用合同。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
    2023-07-04
    471人看过
  •  犯罪中止与未遂:时态差异及司法实践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犯罪目的以及犯罪行为方面。未遂的结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犯罪目的无法完成,而既遂则是犯罪嫌疑人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则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而中止是实施完成的是既遂,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之间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犯罪目的以及犯罪行为方面。未遂的结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犯罪目的无法完成,而既遂则是犯罪嫌疑人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则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未遂与既遂:区别在于犯罪结果、犯罪目的及行为方面未遂与既遂是犯罪学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犯罪结
    2023-08-27
    268人看过
  •  阐述:抗辩权实践与司法实践
    该段内容主要介绍了三种抗辩权适用于何种双务合同。首先,同时履行抗辩权仅适用于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其次,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最后,先诉抗辩权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仅适用于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适用范围: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抗辩权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的请求或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可以采取拒绝履行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
    2023-08-20
    220人看过
  • 犯罪的概述、要素和种类
    犯罪构成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本罪的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主体要件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主观要件包括故意或者过失。概念及其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
    2023-07-06
    452人看过
  • 论盗窃罪既遂标准的实践把握
    一、盗窃罪未遂既遂标准的学说及批判从一般意义上讲,盗窃罪的既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实现了法定的全部盗窃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完成了全部的盗窃犯罪行为,从而达到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完成犯罪的状态。而盗窃犯罪未遂形态是指行为人着手实行盗窃犯罪以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阻却,而使行为人的主观盗窃犯罪意图未能全部展开,客观上的盗窃犯罪行为未能完成或犯罪结果等未能发生,从而使盗窃犯罪在未完成状态下停止下来。因此概括地讲,盗窃罪的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区别的关键就是法定的盗窃犯罪是否完成。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法定的盗窃犯罪是否完成就成为重中之重的问题,在中外刑法理论中,关于盗窃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标准存在多种学说和观点。1接触说。这种观点认为,应当以盗窃行为人是否接触到被盗财物为标准,凡实际接触到财物为盗窃既遂,未实际接触到财物的为盗窃未遂。[1](p641)按此说,盗窃行为人着手实施盗窃以后,只要触及了盗窃的
    2023-05-05
    379人看过
  •  共同犯罪行为认定:探究实践与理论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必须满足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有联系这一条件,即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有相互沟通。同时,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行为,双方应当在共同故意的控制下相互配合。要确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确认他同时具有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主客观方面的范围要统一一致。共同犯罪人双方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也是一致的。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共同行为的认定需要满足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有联系这一条件。这种联系可以理解为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相互沟通。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行为,双方应当在共同故意的控制下相互配合。要确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确认他同时具有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主客观方面的范围要统一一致。共同犯罪人双方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也是一致的。 共 同 犯 罪 的 主 客 观 方 面 : 哪 些 要 素 需 要 满 足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2023-09-13
    263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未遂的理论和实例
    间接故意犯罪有无未遂?不仅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它直接涉及到定性量刑和罪与非罪。因而,作者试图从新的角度,通过具体案件,对间接故意犯罪未遂进行探讨,以求教于专家学者和同仁志士。间接故意犯罪有没有未遂?各国刑事立法规定不尽一致。学者认识尚未统一。从各国立法上看,大致有三种情况:1、承认间接故意可以存在犯罪未遂。如《捷克斯洛伐克刑法典》第8条;2、认为犯罪未遂只存在于以犯罪为目的直接故意犯罪之中,从而排除间接故意未遂。如原《苏俄刑法典》第15条2款;3、多数国家只规定犯罪未遂存在于故意犯罪中,没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之分。在刑法理论上,国内外学者对间接故意犯罪有无未遂问题也一直存在分歧。旧中国法学家曾介绍:意大利刑法理论否认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而荷兰、挪威、德、奥等国的法律解释则主张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见许鹏飞《比例刑法纲要》130页)。日本法学家大场茂马、泉二新熊等
    2023-06-11
    350人看过
  •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理论和实践情况概述
    工资研究所王学力党的十五大以来,理论界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部分地区还积极进行了实践探索。现将有关情况概述如下:一、如何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1.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理论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板块论”,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板块式的结合,这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与此相对应,在分配领域是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非公有制经济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整个社会来说,二者各有各的实行范围,并按板块式结合在一起。而在一种所有制内部,不存在相结合的问题。(2)“过渡论”,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过渡性的,是为了防止发生思想混乱而采取的变通策略。这种观点认为劳动力也是生产要素之一,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了按劳分配。提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谁创造剩余
    2023-06-05
    57人看过
  • 评论诽谤罪的量刑标准与实践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2023-07-07
    441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具体五种罪状概述
    合同诈骗罪有体现为下列五种情形:(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2023-07-10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实践中经济犯罪未遂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7
      经济犯罪未遂属于犯罪未遂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并不因为其犯罪未遂就不负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司法实践中不能犯的未遂罪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5
      不能犯的未遂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参与犯罪,但未动手,犯罪未遂犯的种类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犯罪未遂有哪几种类型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
    • 结果犯罪实践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这一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1
      结果犯罪存在犯罪未遂。法律只是规定结果犯需要有一定的危害结果发生方成立犯罪,如果在行为人实施完整个行为之后,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结果没有发生,就可以称之为犯罪未遂,所以说结果犯从犯罪形态上来说也可能是未遂犯。
    • 犯罪事实的证据的三性论述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所谓刑事证据的三性即 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