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时间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死亡的定义:当场死亡或负伤一个月内治疗无效死亡。所以在治疗一个月后就不算死亡事故;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出现工亡是需要向安监局报备的
1、也应当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亡认定,然后申请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下班回家路上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378人看过
-
饮酒上班死亡算工伤吗,上班死亡怎么赔偿
184人看过
-
上班期间心肌梗塞死亡算工伤吗
205人看过
-
上班时间工作人员被杀死算工亡吗
109人看过
-
重伤多长时间内算死亡事故
2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算不算工伤?
155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上班前死亡是否算工伤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3不算,因为是上班前,也就不符合工伤认定原则之一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
-
上班时间两工友打架导致死亡算不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打架斗殴,哪怕互相开玩笑而受伤,都不算工伤。除非死者是为了工作原因而无故受害,那可以算工伤。关键点是死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而亡,并且是完全无辜的。【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
上班期间受伤怎么办怎么赔偿,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死亡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8符合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在上班时间自杀死亡算工伤吗?怎么算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8上班时间自杀,不算工伤。认为为工伤的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
上班期间发病住院时死亡算工伤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要处理好工伤类行政复议案件,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准确把握工伤认定范围,否则难免会失之于主观或过于机械。《工伤保险条例》与原来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比有较大变化,其中之一是对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原来的限制性文字,客观上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