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下列措施防范风险:1.发包方必需对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质量。2.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建人,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操作。招投标应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定标时要综合评价投标人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等,择优确定中标人。3.合同条款约定必须明确,以免给合同履行和纠纷解决带来困难,建设工程合同应对工程质量、价款支付、工程期限、工程验收以及质量保修责任等条款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
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真正签名的效力。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对该票据虽然可以不负票据责任,但在被伪造的票据上确有真正签名或盖章的人,仍应依票据的有关规定负责。这样,最后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就要落在第一次进行背书的人,也就是接受伪造的票据的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若该接受伪造票据的人不能向伪造者追回欠款时,这部分损失便要由接受该票据的人自已承担了。
票据的变造是指未经授权或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依法记载的有效要件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1万元改为27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
票据权利的缺陷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享有的所有权有缺陷。票据的持有人以欺诈、胁迫、暴力或恐吓等手段,或以不合法的支付对价,或在票据的流通转让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或在相当于欺诈的情况下取得票据。这类票据取得和流通的过程中都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从而也产生了票据风险。
当票据的取得是出于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则会带来票据风险。恶意取得票据,是指票据取得人明知票据转让者(即其前手)并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而仍然接受其票据。如甲从乙处窃来一张支票转让给丙,丙明知甲系偷窃得来,仍然接受,则丙为恶意取得。重大过失,是指票据受让人虽不是明知,但如果稍加注意,就可知道票据让与人是没有处分权的。如甲在受让乙盗窃来的支票时,明知乙平时经济拮据,不可能有数额巨大的支票,稍加追究即可知其是不法取得,却不闻不问,这就是重大过失。
改革开放以来,有外贸进口经营权的公司迅速增加,原来专业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进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因此,各业务公司人员对积极扩大出口、促销产品、多创外汇考虑较多,而对不法商人的防范认识不足,在保证安全收汇等方面考虑较少。而且,许多业务人员对金融知识特别是有关票据流通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容易被不法商人抓住我方人员疏于防范,急于成交的心理,许以优厚的条件(如预付货款,对商品规格、质量不提任何要求,不讨价还价甚至以比原价高的价格购买,其购买商品多为市场滞销商品,同时允诺样品符合其要求,将大批量购买等),从而使我方工作人员因一时大意而上当,蒙受重大损失。
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的事项:
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的客户。
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在国内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
票据欺诈的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伪造国外银行汇款凭证。这种情况最为普遍,在国内许多分行均有发现,其目的是诱使国内公司发货,制造预付款项等优厚条件以骗取货物。
伪造大额银行汇票,美国政府财政部支票。这种情况是钻光票托收立即结汇的结算方式的空子,在收款后立即调出资金,而在银行退票追索时,不法商人已逃之夭夭,或已骗取了货物或货款并转移出境,或者是以大额银行汇票骗取国内公司发货或骗取佣金。
尼日利亚等国家的公司支票。这种情况是支票诈骗案中最具代表性,其运输方式一般要求国内公司发货采用空运方式,因航空运单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的作用,不是货权凭证,如遇到支票被退票时,货物已被提取,退不回来。尼日利亚公司支票欺诈多采取广种薄收的手法,金额不大,散发面广,公司较易丧失警惕性。支票是要求出票人与付款行之间必须有委托付款的契约,或有足够的存款,或者信用透支额度,付款行才能代为付款或代垫头寸,而尼日利亚等国外汇短缺,尼日利亚商人或金融机构一般不具备以上条件,所以尼日利亚支票大都不能兑现收款。
除了上述防范措施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对银行会计部门的结算加强管理,明确其结算纪律和责任。
银行结算纪律与责任的主要内容有: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签发空头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票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结算办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压,影响客户和他户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同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3%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责资金赔偿。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二)汇票的风险与防范
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之外,还要注意遵循签发、承兑、使用汇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汇票除向银行贴现外,不准流通转让。(注:这规定已被后来的银行结算办法所突破)。
(三)如何识别真假本票
真本票系采用专用纸张印刷,纸质好,有一定的防伪措施,而假本票只能采用市面上的普通纸张印刷,纸质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纸张薄且软。
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诈骗分子很难得到,因此,只能相似颜色的油墨印制,这样假本票票面颜色较真本票有一定差异。
真本票号码、字体规范整齐,而有的假本票号码、字体排列不齐,间隔不匀。
由于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的签字也必然会假冒签字,与银行掌握的预留签字不符。
《建筑法》第15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建筑工程的风险解析
474人看过
-
建筑工程风险的特点
18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的风险
370人看过
-
降低财务风险的六种方法
99人看过
-
降低末位淘汰风险的方法
3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风险分析
334人看过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因违反票据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必须履行票据所载的义务,包括支付票款和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的形式包括追索权、偿还... 更多>
-
如何降低工程质量风险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31项目欠款的处理:向业主或债务人发送书面催款函,并要求对方签字。如难以签字,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办理公证交付。 减少工程拖欠风险的方法: 一、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业主逾期付款的证据。 二是充分利用施工合同的有效性,确保工程款的回收。 三、合理合法地长工期,促进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垫资要约定确保合法化。 五、及时保存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 六、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
-
如何降低拖欠工程款风险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1.广大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防范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业主(或发展商)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土地取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和来源以及建设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然后综合分析其履约支付能力,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尤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有要求垫资施工包括支付周期延长等变相垫资条件的,更要慎之又慎。 2.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风险扩大控制工程拖欠风
-
建筑工程建筑企业挂靠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人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工程质量不合格将无法获得工程款。 如果挂靠人所施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意味着施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发包方自然没有任何义务再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任何工程款,还可以追回此前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且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应向发包方承担
-
如何降低法人风险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1挂名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控制、管理公司,若公司管理不善,则法人代表当承担较大风险,因此,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降低风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并且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
-
如何降低工程安装拖欠款的风险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降低项目拖欠风险的方法:在签订合同前仔细调查对方的信用状况;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依法收集有关证据;并及时行使折扣、拍卖项目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