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份,法律效力如何?
转让有效,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则转让有效。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遇到股东股权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诉讼代理人:如果纠纷已经升级到法律诉讼阶段,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仲裁代理人:如果当事人之间在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协助当事人参与仲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谈判代表: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谈判代表,参与解决纠纷的谈判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纠纷升级到法律诉讼或仲裁阶段。
4、顾问: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程序,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法律策略和解决方案。
5、总之,律师在股权纠纷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未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怎么办?
未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同时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转让股权应注意事项
395人看过
-
未经股东同意股权可以转让吗且会有法律效力吗
121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将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
234人看过
-
如何应对股东未经同意的股权转让
74人看过
-
实际出资人与股东名义的差异
292人看过
-
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有权转让股权吗
482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实际出资人为名义股份转让法律怎么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6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
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可否对外转让股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
未实际出资如何取消股东身份?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
-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能否享有股东权利?以公司名义取得股权转让权利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
-
股权转让上注明双方实际出资人名下股份是否有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1实际投资者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无效。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是知道转让人是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未经实际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因股权转让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