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是什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提出的适合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和结构提出的技术方案
2。所有方法,如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特定用途产品的使用,以及自然存在的非人工制造的物品,均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同时,在第一部分第2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中,《审查指南》规定,如果权利要求同时包含形状和结构特征以及为该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标的
3。然而,如果产品的形状和结构是由现有技术中已知方法的名称定义的,例如,如果每个部件的连接关系是由已知方法的名称定义的,例如焊接和铆接,则不属于为该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如果权利要求不仅包含形状和结构特征,而且还包含针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然而,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和结构的产品,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针对该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并不排除该方法或材料的技术特征的出现,但前提是方法特征或材料特征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技术手段,不构成专利的贡献技术特征。相反,在讨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时,例如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中,尽管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都应予以考虑,这些“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应当被认为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技术特征,并且采用该技术特征不会对专利的创造性做出实质性贡献,否则,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的规定,该专利将被宣布无效。专利侵权
1、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专利有效期内无法律依据,为牟利而利用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
(1)侵权客体为有效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专利的存在为基础。实施专利授权前的技术、被专利权人宣告无效、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人应当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与专利权的授予之间因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授予后请求专利工作主管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必须存在侵权,即行为人客观上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的行为。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4)违反法律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无法律依据。根据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
主要指制造、使用、销售、要约出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取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要约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其表现形式包括:(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专利产品;(2)使用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3)承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销售发明创造,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要约销售、销售和进口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7)假冒他人专利。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销售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产品,仍然属于专利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需要停止,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和包装上标明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中涉及的技术误认为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冒充专利行为,是指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1)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志的非专利产品,(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四)在合同中,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5。间接侵权。这意味着行为人自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而是诱导、煽动、教唆和帮助他人侵犯专利权
例如,如果行为人知道相关产品是原材料、中间产品、零件、设备,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但仍提供给第三人侵犯专利权,权利人主张行为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了生产经营,债权人主张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间接侵权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如果受让人使用专利技术制造专利产品,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②对于其他诱使、教唆、教唆或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才关注专利申请和相应的专利权,并开始逐步保护自己的专利权。执法部门也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相关法律的不足,努力最大限度、最快地维护相应合法公民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列出了一些侵犯专利权的违法情况
专利权的有效期有多长
购买侵权产品是否也侵犯了
关于销售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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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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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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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5《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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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并适于实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或日用品;二是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结构。如果是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呈粉末状的固体(砂糖、面粉)等,均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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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02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