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16:35 123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一、共有财产的分割和转让原则有哪些

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分割和转让的规定:(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4)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5)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可否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不一定可以追回。夫妻作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如果买受人是善意取得的情形,则配偶无法要回房屋。

三、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可以撤销。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等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二、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吗首先,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给付财产即生效,不能要求返还。其次,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包括以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最后,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
    2023-04-14
    319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能算遗产吗
    家庭共有财产才能够区分属于个人的部分情况下能算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一、遗产的范围有哪些?根据起来遗产分为三大类:(一)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二)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三)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
    2023-02-12
    124人看过
  • 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责任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一方死亡,另一方怎么继承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死亡,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另一方再继承其遗产;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
    2023-07-05
    277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会被没收吗
    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那么家庭共有财产会被没收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家庭共有财产会被没收吗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是要全部收缴的,被判处没收财产后,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综上所述,没收财产只没收共有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一部分,不牵连家属。二、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
    2023-06-11
    114人看过
  • 组合家庭婚前财产算共有财产吗
    婚前财产一般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夫妻之间约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且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离婚后又再婚的,财产应当怎样分割离婚后又再婚的,财产属于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双方个人或共同财产纠纷如何解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
    2023-03-08
    168人看过
  • 家庭共有房屋被擅自出卖,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此时需要另一方进行追认后房屋买卖合同才会生效,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回房屋。如果是善意取得的情形,则另一方无法要回房屋。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能否追回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通常配偶方也不知情,而小三作为受赠方无偿取得财产,亦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出轨方的赠与行为不
    2023-07-20
    229人看过
  •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的卖房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共有房屋进行处分时应当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是按份共有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行为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如何走的?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1、协议离婚的,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并且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申请登记。2、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需要提交身份证、判决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二、房子能写多
    2023-02-04
    108人看过
  • 丈夫擅自转移家庭财产应对措施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被侵犯财产的一方应当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对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最大限度地保护其财产权益;2、只要确认一方有侵犯财产行为,法院就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被一方转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拘留等。丈夫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若男女方没有登记结婚,仅为恋爱关系,此时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男女生的恋爱关系不是我国民法典的民事法律关系,恋爱期间双方的工资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工资。所以一般来说,婚后工资都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处分。《中华人
    2023-07-16
    285人看过
  • 宅基地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吗
    宅基地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宅基地是村集体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农村宅基地的特点有哪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宅基地使用
    2023-02-22
    34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擅自处分的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只有存在重大理由,且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张*良律师北京市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
    2023-04-29
    194人看过
  •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于他人,是否有效?
    【相关案例】陈某某与汤某某系再婚夫妻,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本市浦东新区德平路143弄*号*室房屋系1994年时因动迁安置分得的公房,承租人为汤某某,陈某某、金玉贞(汤某某母亲)为同住人。1994年2月,金玉贞死亡。2000年4月18日,汤某某未经陈某某同意购买系争房屋产权,产权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2001年3月,汤某某与第三人签订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汤某某将系争房屋产权通过办理房屋买卖手续赠与给第三人,但房屋仍由汤某某与陈某某居住。2010年春节前后,陈某某要求汤某某出示系争房屋的产权证,汤某某将房屋买卖实情告知陈某某,陈某某得知后,即为房屋权属产生矛盾,汤某某要求当地居委会协调未成。陈某某起诉至原审法院,请求:1、确认王某某与第三人就系争房屋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2、上述房屋恢复到汤某某名下。【法院认为】房屋产权购买后虽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但仍属汤某某与
    2023-06-10
    96人看过
  • 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抵押贷款是否有效?
    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抵押贷款一般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虽然这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四个问题无法解决:一是许多其他共同共有人都是在法院诉讼阶段才知道。《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借款人贷款时应当填写以下资料: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贷款通则之所以规定必须有处分权人同意的抵押、质押的证明,目的在于避免导致抵押无效,保证信贷安全,而引发不必要的民事诉讼,然而在实践中,银行却往往忽略了对以共同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件的审查,从而在审查义务方面承担不利后果。一、夫妻共有财产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
    2023-03-14
    482人看过
  •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吗
    一、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构成善意取得的,其即时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追夺。原财产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但产生侵权赔偿请求权,可以要求非法出让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反之,如果第三人取得财产时不构成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应当向原所有权人返还财产。二、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责任对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分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另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
    2023-06-04
    155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中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具有如下特征:1、前提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基于家庭关系而产生;2、权属特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3、其他特征。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
    2023-08-12
    42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部分共有人可以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各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处分,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属无权处分,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另一方面,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认定处分行为无效又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上述处分行为一般应认定无效的同时,规定应当维护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例外,可以不认定为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财产的共有人赔偿。(《意见》第89条
    • 单方擅自处理共有房产协议的效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非产权人代签是无权处分行为,其合同效力为效力待定。如果权利人追认,则有效,否则无效。共有人单方签名,同样是效力待定,需要经过追人才有效,但善意第三人可以以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
    • 丈夫擅自支配共同财产有法律效力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8
      基于丈夫擅自支配共同财产这一问题,我的回答是: 除非先前有约定,否则婚后的财产都是共有财产。 离婚没有经济赔偿,但一般可分得一半财产。 住房公积金有份。
    • 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无效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1
      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的不一定无效。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所以如果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擅自作出处分的,比如变卖房产,那么其行为就会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 离婚前擅自分割财产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属于效力待定,可以请求撤销。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