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
问:安置残疾人单位可否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规定,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后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却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八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者《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报送上述资料,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停止执行。
【以前年度补缴增值税销售额】
问: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都没有达到80万元,但另有一笔经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的以前年度少缴税款,这笔税款的销售额是否需要计入当年应税销售额中,企业是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规定,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所以,企业应将这部分查补销售额计入申报当月销售额中,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认定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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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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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5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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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以及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但在30万元以上且财务核算健全的,也可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