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是不是能强行拆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4:36:33 333 人看过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

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4棚户区改造强制拆迁程序
    棚户区改造强制拆迁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
    2023-12-14
    321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后能补多少钱?
    今年,继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以后,“棚改”成了各地区征收拆迁的又一个‘宠儿”。说到底,棚户区改造依然是要征土地、拆房子,被棚改人依然要面临一个拆迁补偿的问题。从目前的“棚改”形势来看,其现象并不是很好。补偿偏低、以“棚改”之名肆意乱拆、强拆、侵害被棚改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依然频频出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许多的咨询电话中得知:大部分被棚改的人,对棚改并不具有乐观心态。但不管被征收人是什么样的心态,棚改之势已强力推进。这样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从2013年开始,国家政策逐年加大并落实了在棚户区改造上的力度。尤其2017年底国务院再次提出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和提出2018年棚改开工580万套的工作目标;在2018年开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区陆续发布了棚改计划并实施。除此之外,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由此可以
    2023-04-19
    131人看过
  • 我国的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2、拆迁的话,是需要有很多原因的,一般是直接拆除。而棚户区改造只是原因之一,不可以和拆迁的性质混为一谈,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需要拆迁,那么也算是棚户区的改造,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不需要拆迁,那更提不上任何的拆迁行为。一、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我们在购房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选购一些不那么偏僻的房子,而且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房地产的质量,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找一些住户问一问当年拿房的时候有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如果问题太多的话,建议不要购买此类的房子。2、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房屋的物业问题,如果这边的房子物业服务态度比较差,那么千万不要去购买,防止后期出
    2023-02-20
    24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后拆除部分土地如何处理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述规定非常强细,可搜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自行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
    2023-08-18
    16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分期几年补偿
    (1)货币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的转移费用,临时设置费用停止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转移补助费用(2)住宅所有权交换1、所有权交换住宅本项目所有权交换住宅位于北辛安住宅区。产权交换房屋为期待房间,临时配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额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转移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其他补助费3、产权交换住宅面积被征收者选择的产权交换住宅面积为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建筑平方米,其中(1)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合并计算,10建筑面积的部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
    2023-08-05
    12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之后有补偿吗
    一、棚户区改造强拆之后有补偿吗关于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以及相关补偿的问题,可根据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面规定得很强细,可以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自已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2023-04-16
    46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问题怎么处理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面规定得很强细,可以搜《国有土地上》(国务院590号令)自已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
    2023-02-27
    44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政府不同意,可以强拆吗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各类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拉开了全国大规模推进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大幕。2008-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
    2023-08-04
    40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与拆迁部门协商要求拆迁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一、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
    2022-05-15
    13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
    一、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1、政府主导,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2、开发商主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开发商独立承担拆迁安置、回迁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等。在改造过程中,政府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而是利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
    2023-06-08
    238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一、棚户区改造是怎样的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
    2024-04-01
    97人看过
  • 住宅区棚改是否可强拆
    住宅区的棚户进行改造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
    2023-03-19
    462人看过
  • 大棚被强拆后如何申请上诉棚户区改造
    大棚房被强拆上诉:(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量刑能改吗能不能改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确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3-07-06
    5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律师解答: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手续。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手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4-05-0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严重吗?拒绝签字还可以要求拆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6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险住宅,改善困难家庭住宅条件提出的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住宅建设质量管理。尽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公司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取舍住宅建设质量,防止质量问题引起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除的人不签字,政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被
    • 棚户区改造规划强拆能不能报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6
      是的,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到补偿协议,区、县政府可以作出行政裁决,区、县房地产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强制搬迁.在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 棚户区改造拆迁时能够进行强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
      强制拆迁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大家通常所说的强制拆迁,是政府或开发商未经法律程序擅自进行的强制拆迁,侵犯了群众的居住权,是绝对不允许的;另一种强制拆迁是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行为。比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棚户区改造而实施的房屋征收,如果少数被征收户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达不到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 棚户区改造住宅到底还能不能拆迁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6
      是的,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到补偿协议,区、县政府可以作出行政裁决,区、县房地产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强制搬迁.在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 棚户区改造居民不同意能强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4
      达不成协议的话,只有在政府作出了拆迁补偿决定之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