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1:52:36 221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首先,从级别管辖来看,所有的选民资格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不得管辖此类案件。其次,从地域管辖来看,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区所在地与选民的空间距离最近,便于起诉人、与选民名单有关的公民、选举委员会代表参加诉讼活动,也便于人民法院查清选民的资格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裁判。

一、法院审理民事特别案件时需要遵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二、实行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有几种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7、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8、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10、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发起选民资格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公民提起选民资格案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选民资格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备选举权,不是此类诉讼的主体,;起诉人也不一定是与选民资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只要是对选民资格有意见的人,都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起诉讼,以选举委员会先行决定为前提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此,办理选民资格案件要经过两个步骤:其一是公民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其二是对选举委员会所作决定不服,向人民法
    2023-06-22
    382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庭有吗
    一、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庭有吗选民资格案件不是一般的民事审判程序,但可以组成合议庭去审理,也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什么是合议庭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一定数量的审判人员,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合议庭的组成,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评议时,一般先由陪审员、审判员发表意见,然后由审判长发言。如果合议庭的成员意见不一致,应当开展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实记录在案,少数人的意见也如实记录,而不是由审判长或者哪一
    2023-04-17
    278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可以调解吗?
    一、选民资格案件可以调解吗?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必须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通知有关公民,以便于有选举权的公民在选举日到来时能够庄严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是对选民资格问题的最终决定,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说明的是,选民资格案件不适用调解。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虽然有起诉人、选举委员会代表及有关公民参加,但不能适用调解,不得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某一公民是否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只能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不受有关主体意志的影响。二、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必须以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处理作为前置程序
    2024-01-21
    154人看过
  • 提起选民资格案件需要具备的条件
    公民提起选民资格案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选民资格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备选举权,不是此类诉讼的主体,;起诉人也不一定是与选民资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只要是对选民资格有意见的人,都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起诉讼,以选举委员会先行决定为前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此,办理选民资格案件要经过两个步骤:其一是公民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其二是对选举委员会所作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选举委员会做出决定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须在选举的5日以前提出4、向选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按《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选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而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公民提起选
    2023-06-22
    308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原告:于____,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济南市人,无线电三厂工人,住____区____路____街____号被告:____区选举委员会请求事项:____区选举委员会决定原告人于____无选民资格是错误的。事实和理由:我是xx年xx月xx日出生。xx年xx月高中毕业,就业于无线电三厂当工人。xx年xx月,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劳动改造期间,劳动积极,悔罪态度好,并能检举揭发其他罪犯,xx年xx月xx日党家许监狱报批假释。现正处在假释考验期间。今年是区人大选举换届之年。xx月xx日,我在居委会门前见到公布张贴的选民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我即写了“申诉书”投诉到区选举委员会。不久,区选举委员会作出决定:以我是劳改假释罪犯为理由,决定我不具备选民资格。认为____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是不公正的,是违背法律规定精神的。我虽然犯了罪,但现在正在假释考验期间,
    2023-05-22
    158人看过
  • 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收费吗?
    一、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收费吗?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因为这类案件时间紧迫,不在选举前审结,就会影响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就有可能造成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能行使权利,无选举权的人却取得了选举权的情况。虽然时间紧迫,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不能草率行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以保证案件审理的正确性。选民资格案件属于特殊性质的案件,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二、发起选民资格案件的条件有哪些?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
    2024-01-23
    493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被告的规定是什么?
    一、选民资格案件被告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判方式: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别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备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二、特别程序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一)选民资格案件1、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
    2023-05-27
    444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怎么处理是合法的?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一)起诉根据《选举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既可以是选民本人,也可以是有关组织或其他公民。(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不仅方便公民起诉,而且便于受诉人民法院与选举委员会取得联系,及时向选举委员会和有关公民进行调查,查明情况,做出正确的判决。(三)审理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实行独任制和陪审制。这是因为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政治权利问题,必须严肃、慎重对待。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
    2023-06-21
    342人看过
  • 选民资格审理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选民资格审理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吗?选民资格审理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选民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其是否具有选民资格。二、选民资格审理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
    2023-05-22
    443人看过
  • 根据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是非讼案件吗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不开庭审理。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选民登记规定有哪些?《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
    2023-06-19
    262人看过
  • 合议庭组成公告: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法律明确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选民资格案件被告列谁选民资格案件被告是选举委员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此,办理选民资格案件要经过两个步骤:其一是公民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其二是对选举委员会所作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选举委员会做出决定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2023-07-03
    351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有哪些特殊规定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庭组成成员是固定的吗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庭组成成员不是固定的,而是临时组成的。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
    2023-07-24
    364人看过
  • 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一审终审吗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规定。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注意:提起选民资格诉讼的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选举权,不是该类诉讼的主体提起诉讼的公民既可以是自己的选民资格受到侵犯的公
    2023-02-12
    62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可以独任审理吗?
    选民资格案件不可以独任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诉讼中的民事特别程序能否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民诉法特别程序章的规定,特别程序章没规定的,适用民诉法的其他规定,所以特别程序适用调解。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
    2023-04-11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02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结,适用于一审终审制,与普通案件有别。此类案件采用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仅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普通案件则可以选择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采用二审终审制。
    • 案件的管辖,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
    • 选民资格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8
      应该是一审终审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选民资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
    • 选民资格案件适用什么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3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初步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2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