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中保险代位权的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32:44 317 人看过

保险代位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已经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不能向第三者追偿,但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然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一、车险代位追偿方式条件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追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二、身故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故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三、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继承人非投保人或受益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且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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