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民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租房合同没盖章只签字有效么
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有关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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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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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作为农村宅基地空闲不用可以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13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 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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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收取空闲宅基地使用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13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村委会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建议直接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投诉举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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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闲宅基地补偿标准多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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