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房预售,房屋先出售后抵押的情况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9 23:20:43 135 人看过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房屋先出售后抵押的情况怎么处理

所谓先售后抵,是指出卖人在将商品房预售于买受人后,又在该商品房上设定抵押的行为。先售后抵纠纷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预售后又设定一般抵押权

对于买受人已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登记以后,出卖人将商品房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此时出卖人对抵押房屋的处分权受限制或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应认定抵押行为无效。

(二)预售后又成立法定抵押权,即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于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时,可就工程折价、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符合抵押权的特征,其从属于承包人的主债权即工程价款取得权,不以承包人占有该建筑物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要件,即使建筑物已竣工交付于发包人,承包人仍享有该优先受偿权,并且不因建筑物的毁损、灭失而消灭,具有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因此在性质上应为法定抵押权。

这一规定在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出卖人恶意逃避债务提供了便利条件,即其在承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时,能够临时找一些所谓的消费者订立虚假的预售合同、开出假收据,以对抗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则应规定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买受人(不仅限于消费者),须已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登记方可对抗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对该商品房的未付款项得行使物上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这对购买方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对于特殊情况,须以预售房屋设立抵押的,应严格规定设立条件和设立抵押贷款占开发房屋价值的比例,避免开发商完全“借鸡下蛋”。并且,对于设立已抵押的合同,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保证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
    2023-03-30
    300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的先出卖后抵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先卖后抵押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为获取建设资金,在尚未转移房屋所有权与买受人之前,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行为。房地产开发是一项耗资大、收益高、风险大的商业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了尽快收回资金,降低风险,往往多采取房屋预售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也有进行房屋现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当事人双方就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有效成立。实践中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进行下一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启动资金,填充投资缺口,往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受人之前,又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而获取贷款。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是合理的吗,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可以预售吗,条件是什么?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2024-01-22
    35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
    2024-05-07
    298人看过
  • 房屋先抵押后出租怎么去处理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法院是否对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抵押前签订的,强制执行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是否具有追随力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动产抵押不具有追及力。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抵押给质权人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并且抵押权设立前,如果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也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三、房地产抵押权时效是多长时间房地产抵押权时效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务到期之日止。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转让、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
    2023-04-01
    470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1、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概念。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2、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二、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应当自
    2023-02-04
    146人看过
  • 商品房抵押先出售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一、商品房抵押先出售的法律规定与程序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卖的,法律规定押期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已抵押的房屋,买卖程序如下: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二、开发商抵押房子后再出售是诈骗吗开发商抵押房子后再出售是否属于诈骗,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被抵押了的房屋,签署买卖合同之后,并不具有交付给购买方的可能性,那么就极有可能会形成诈骗;2.开发商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再次出售,不构成诈骗,但属于欺诈行为。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开发
    2023-09-15
    361人看过
  • 南京:以抵押为名拒售房屋将停办商品房预售许可
    从4月10日起,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将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为期十天的专项检查,对以在建工程抵押为名拒绝销售项目,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停盘半年。据悉,近期南京市一些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严重,房管部门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屋销售行为进行抽查,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十天不开盘的项目将取消商品房预售资格;对以在建工程抵押为名拒绝销售项目,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停盘半年;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排号登记,炒卖房号的行为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的,在三个月内房产管理部门将停止办理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对在二手房买卖中违法操作,出现上述问题的,除对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记入其诚信档案外,房产登记部门将停止该机构和执业人员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
    2023-06-05
    12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和设定抵押
    一、对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但第四十五条又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从其立法的本意来看,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允许的,并且已经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规予以规范。从实际操作来看,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已被认同,有的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如《福建省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验收前,买受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以登记备案为准,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法进行再转让也是以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为前提的,并且进行再转让时也应进行登记。二、抵押问题。对于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在实践中已普遍存在,如商品房按揭合同。从部门规章的规定上看,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
    2023-06-15
    317人看过
  • 抵押土地上的商品房可否预售
    在存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的前提之下,依然可为相关房屋办理预售许可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须首先完成解除抵押的程序。通常而言,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各个楼盘的销售状况,逐步解除相应的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状态。关于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如若存在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事宜,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尝试申请预售许可证,因为这将导致原本属于抵押方的风险转移给广大购房者,此类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24-07-28
    38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律师补充: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
    2023-05-06
    452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预售合同合法吗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预售房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即《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明文规定来看,使用预购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时,相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严格的房地产交易条件,并且已经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以预购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则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已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而对于那些选择以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情况,登记机关有责任在抵押合同上进行详细记录。当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竣工之后,当事人必须在抵押人领取到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
    2024-05-07
    252人看过
  • 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卖楼花”。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二、出售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订
    2023-04-18
    7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的法律问题有什么
    1、从抵押标的物来看,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标的物尚未形成。2、从购房资金支付来看,购房人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首期规定的房价款,然后由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3、从权属关系来看,抵押人对于预售商品房并不享有所有权。4、从合同属性来看,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是一种从属于购房贷款合同的从合同。一、签订购房合同后什么情况下能退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即使
    2023-03-1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先出售后抵押如何受偿,房屋先抵押后出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房产抵押属于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的不动产抵押权效力优先于没有抵押的抵押权,先登记的抵押权效力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 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以惠州为例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惠州市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以到房管局当场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但首先要已经领取了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一、办理条件已领取预告登记证明二、所需材料1、《惠州市房地产权预告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3、购房者身份证明:(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自然人
    • 商品房先出售后抵押是什么意思?怎么解释?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0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开发商将出卖给购房者的房屋另行抵押给第三人,往往会导致购房者取得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 预售商品房怎么写抵押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 一套商品房先出售后抵押在卖是怎么回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7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开发商将出卖给购房者的房屋另行抵押给第三人,往往会导致购房者取得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