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贷款分配方案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4:14:11 67 人看过

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尚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双方也可以就尚未偿还的房贷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作出裁判。一般来说,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房子有贷款离婚怎么过户

房子有贷款,离婚的过户方式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2、有房产证的。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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