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销售合同中规定检验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1:11 245 人看过

如何就销售合同中的检验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货物良好验收方法》条款中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方法,关系到预期经济效益的大局和供需双方合作的成功与否。也是容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明确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验收标准;谁负责验收和测试;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由负责产品的哪一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等。一般情况下,验收方式包括外观验收;物理和化学验收;安装和运行验收;对于破坏性验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哪种方法。如果需要委托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验收,应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确保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的,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如无国家规定,双方可按以下原则约定:如需方自行提货,提货时当面验收;如果由供应商交付或寄售,验收应在货物到达后10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货物到达时或在合理期限内接受货物。未经验收的,不得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不得对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验收地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I)在正式开始销售谈判之前,审查买方和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我们应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对方资金、信用、经营状况、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还应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商务人员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对方提交的法人出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书,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涉外贸易谈判中,应特别注意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离。如果与子公司谈判,我们不仅要看母公司的信用状况,还要调查子公司的信用状况。由于母公司对其子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II)严格审查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时,他们将进入合同签署阶段。谈判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期限、地点和履行方式必须严格、明确,否则将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应特别注意:

1。签订合同的商品标准必须明确

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以购销商品的名义准确、规范。采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因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标准而引起争议

2、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交货地点

,应注明交货地点,以确保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货物丢失,尤其是在跨境采购中。收货时间应明确

,以避免采购产品因到期等原因而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的接收时间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

(III)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义务和责任

销售合同双方应就违约的解决办法和法律责任达成一致签订合同,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发生违约,双方同意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项目法人如何验收,政府如何验收
    法律咨询: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有哪些验收环节?律师解答: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性验收、专项验收等,竣工验收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当建筑工程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满足保证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可以自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款规定,拒绝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
    2023-05-07
    130人看过
  • 如何审核销售合同,审核销售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如何对销售合同进行评审及评审中的注意事项首先,对合同主体的评审不仅仅是对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评审。这还取决于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供货,是否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果要考察需方,就要看他是否有支付能力,是否有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兼顾供需双方。二是考察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者供应商不写产品品牌和商标,以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有的供应商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蒙混过关交货;有的供应商不写厂家,想用低档产品。因此,在评审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是否写下产品的全称、品牌、商标、全规格、型号和制造商。在审核购销标的时,检查是否有供应商未填写随机备品备件、配件和工具、数量和供应方式。为了不免费提供,再趁机收取配件费。因此,有必要提醒签字人,随机备件、数量、附件、工具和数量应写清楚。并明确上述物资的供应方式和时间。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免合同双方故意约定
    2023-05-02
    188人看过
  • 如何在工厂租赁合同中规定注意事项
    如何在厂房租赁合同中规定注意事项。工厂有合法的财产证明吗?是共同财产权吗?能否正常使用不是危房?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等。(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的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的功能、租赁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了解承租人的主要内容有:(1)法律地位;(2)经营范围;(3)社会信誉;(4)财务状况;(5)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第二,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条款。1租金(1)。明确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汇票或支票;实行季度支付制度。(2)明确租金支付时间,每季度按月按日支付租金。承租人在一定宽限期内未按时支付的,应当支付滞纳金或者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3)双方同意,出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增加租金。2在相关日常费用的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明确约定水、电、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为规避风险,租赁合同中应特别注意出租人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状
    2023-05-07
    142人看过
  • 项目合同日期如何确定
    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但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在此情形下,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要如何审查(1)审查合同规定
    2023-02-18
    168人看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哪里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是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2024-04-19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规定项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
    2023-07-11
    208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合规验收
    政府采购项目
    (一)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即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或者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同专业机构共同负责,但采购金额较小或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简单明确的除外。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三)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验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
    2023-07-21
    76人看过
  • 如何检定销售假药罪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1.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量刑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
    2023-07-25
    78人看过
  • 是否应在销售折扣合同中规定折扣率
    1、销售折扣合同中是否应规定折扣率是。折扣率和实际单价应在合同报价中明确说明。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以保证定金合同的效力。(2)签订书面存款合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的发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责任划分和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就定金达成书面协议,特别是在违反主合同或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定金。(3)定金金额应在合同金额的20%内商定。使用保证金,必须掌握保证金数额的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保证金无效。(4)定金的支付时间和期限由合同约定。定金合同是一种实用合同,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存款交付期限是存款合同履行的期限,是存款合同最基本的条款。可防止押金延迟交付和因交付期限不明确而引起的纠纷。(五)在合
    2023-05-31
    394人看过
  • 验兵体检包含哪些检查项目?
    征兵体检项目:眼科(视力,色盲检测),耳鼻喉,妇科(性),听力,外科(身高体重,身体四肢),内科(血压,脏),胸透,B超,检验(血检包括血规,肝功五项尿检包括吸毒,尿规),艾滋病检测。视力体检: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体检查到有心脏病病史会被单位发现吗病史会被单位知道。用人单位对员工负有告知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的义务,也享有对员工情况的知情权。但是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后期被单位发现的话,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因为隐瞒病史并不是和工作直接关系的内容,因此员工够不上合同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
    2023-07-03
    164人看过
  • 项目合作合同如何写
    法律综合知识
    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身份证号:——籍贯——乙:——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多少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多少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多少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4-04-17
    225人看过
  • 销售者如何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法律对销售者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指销售者与生产者在交接产品时所建立的管理制度。目的是严格把好产品进货质量关,保证进货渠道的产品质量。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者与销售者交接产品的过程,则是权利、义务的相交过程。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既是销售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是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品质量责任的转移。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包括产品标识检查、产品感官检查和必要的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产品标识检查,指销售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检查进货产品的各种标识。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货产品的标识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对有使用期限要求的产品,应在明显位置标注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对于涉及使用安全的产品和容易损坏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此外,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特点,还应
    2023-06-06
    177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假烟已销售如何认定
    1、对于经营者销售假烟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可以依据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个人和单位,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
    2023-04-11
    31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验货事项
    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
    2023-06-18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销售者销售有检验合格的产品,但仍不能履行检验、验收义务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销售者销售有合格证书的不合格产品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没有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致使生产者得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是销售者明知为不合格产品缺仍当做合格产品销售。无论哪种原因,销售者都违反了其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因此都应该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义务,也有保证其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的义务。销售者应对其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 (1)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 工程项目中如何处理项目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 检验合同中如何收律师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9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现在合同增加项目如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
      增加项目: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因为设计变更或原清单漏项等原因,一般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或第三方审计参照相应定额双方协商确定增加项目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