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险赔偿权益保障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1:35:30 298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能在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

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用。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不能自理,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筹;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统筹;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统筹。

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问题

目前,在国家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架构与设计的背景下,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认知、参保率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得到一定发展。

(一)农民工是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病的高发群体,也是工伤保险漏保的主要群体

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伤事故发生数,较2001年分别增长了23%、17%和16%,死亡人数分别增长了12%、15%和24%,而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大多在上述高风险行业工作,受到的职业危害风险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而他们往往又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因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无法享受工伤赔偿的权益,大部分治疗康复费用由农民工自己承担,造成一定的家庭贫困。在治理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方面,广州市采取了项目参保、实名享受、待遇相同、辖内同保!的参保模式,使其更适合建筑业工人流动性大、参保率低、事故频发的特点,突破了建筑农民工参保人数少的难点,至2008年12月,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已达16.91万,占这些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总人数的85.74%。

(二)工伤保险费费率分类较粗糙,不够精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确定不同的行业费率。但是,在制度实践中,由于管理理念、管理成本、管理技能和制度执行成本等多方面的原因,大部分省市只是简单地对不同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导致工伤保险费率分类简单粗糙,不够精细,影响企业对费率的认同,不利于提升企业的参保积极性。按照广州目前工伤保险费征收比例,确定工伤保险费是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的比例予以征集,将行业工伤风险由四类调整为三类,比国家规定缴费上限2.0%降低到1.5%。但是,不同的行业差别非常大,仅划分为三类显得粗糙,不能有效激励参保主体企业进行工伤预防和劳动安全环境构建,需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结合不同企业和行业特点进一步精细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有责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其得到及时治疗,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其及时享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都有责任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与其有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治疗,并按照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保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 用 人 单 位 如 何 为 农 民 工 办 理 工 伤 保 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9-03
    461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研究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职能。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分析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相关问题,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关键词:保险利益;射幸性;立法意义保险合同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完全履行,因为它不仅是当事人满足自己需要的重要手段,也是全体投保人精诚合作、分担危险之必要途径。依照各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必须是受到实际损害的人,因为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那么,保险上的损害是以什么形式表现的呢?又如何来量化呢?这涉及到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保险利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Insrableinterest),又称可保利益,立法
    2023-04-23
    346人看过
  • 农村工人受伤赔偿:权益保障指南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农村占用土地怎么赔偿一、农村占用土地怎么赔偿1、农村占用土地赔偿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
    2023-07-06
    349人看过
  • 农民工死亡赔偿问题研究
    农民工因工死亡补偿标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农民工参保待遇农民工参保,不管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保,还是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核定待遇,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缴费不满15年的农民工,可选择多种方式继续缴费至规定缴费年限。在单位从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一是可选择在单位继续缴费(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再申报退休;二是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以个体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至规定年限,即可申报退休。已经以个体身份续保的农民
    2023-07-17
    420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是: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许可;3、对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4、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其意见。男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男女离婚子女抚养权应考虑下列因素:1、不满两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2、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
    2023-07-07
    415人看过
  • 军婚法律问题研究:保障权益的途径
    法律对军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离婚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婚姻就可以永久维持下去。法律规定,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婚也是可以离的。破坏军婚如何定罚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按照强奸罪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
    2023-08-09
    138人看过
  • 公益信托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公益信托是为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中国现在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益信托,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信托制度。我国法规应完善对公益信托受托人的监管体制,并应规定对公益信托实行税收优惠。关键词:公益信托;必要性;监管;免税2007年8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同心慈善1号新股申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益性信托已经募集结束,该信托产品的公益性质使得其在募集前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在近几年不断有信托公司宣称推出公益信托项目,如中融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公众推出中华慈善公益信托(即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行的公益爱心稳健收益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具有准公益性质的收益捐赠型信托产品爱心满中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但是,专家普遍认为中国现
    2023-06-07
    351人看过
  • 关于保险受益权问题的研究
    保险受益权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本文对保险受益权的性质,主体,及其产生,转让和消灭做了一些探讨,认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享有的是一种期待的地位而非期待权,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享有的是财产权。保险受益人制度不仅适用于人身保险中,也应适用于财产保险中。受益权的产生是基于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指定,应当抛弃“法定受益人”这种易引起混乱的说法。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不能转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权可以自由的转让。保险受益权的消灭除了受益权法定丧失的情况外,还可以因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保险合同解除等原因而消灭。相信对澄清实践中的一些误解,完善我国《保险法》中受益人制度有所裨益。一、保险受益权的性质保险受益权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一直以来,关于受益权的性质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如李
    2023-06-15
    175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保障限度研究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担保物权人实行担保物权的债权范围。具体包括:1、约定范围。在设立担保物权时,双方会就担保范围进行约定;2、法定范围。在当事人双方为事先做好约定的情形下,担保物权的范围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范围包括主要债权以及派生出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
    2023-07-02
    168人看过
  • 浅论农民权益保障思考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对流转的范围、条件、主体、收益分配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障碍,且成为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个别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大钻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转为名,中饱私囊,大大侵害了农户合法权益。也使土地流转处在价格不确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对土地流转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障碍。(三)政府职能未转变由于受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此时,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控。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乱。也为一些基层干部、投资者谋取私利、非法转让、擅变土地用途创造了条件。
    2023-04-28
    91人看过
  • 小额保险保障农民工
    法律综合知识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近2.3亿人,他们的生产安全保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中国人保财险早在2009年3月,就正式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小额保险创新项目资助协议,计划在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国际劳工组织对农民工小额保险产品创新项目提供的资金援助及自主开发的相关技术进行创新,探索中国模式的农民工保障。2009年,中国人保财险正式启动了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创新项目。两年来,人保财险积极拓展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包括将试点机构从2009年的5家分公司扩展为重庆、广东、四川、浙江、湖北等7个地区的30个试点市、县,辐射中、西、南部的广大地区,覆盖国内最主要的农民工输出地及输入地,并不断向新疆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截至2010年底,获得保障的农民工已经超过百万人次,2010年人保财险实现保费收入1337.4万元,而2009年仅为256.8万元。说
    2022-04-01
    256人看过
  • 农民工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
    一、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二、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三是休息休假权利没有落实。不少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和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也不让农民工休息。四是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农民工经常进行没遮拦作业,导致农民工职业
    2023-06-19
    278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的适用关系研究
    工伤事故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工伤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劳动法调整,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同时,工伤事故伤害的是职工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所以也受民法调整。劳动法和民法是两个法律部门,分别调整劳动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各自从社会保险和侵权行为的角度,对工伤事故加以规范。这就使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险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双重性质,并产生两种赔偿或补偿机制之间如何协调适用的问题。工伤保险赔偿制度与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相比,有两大不同。一是法律价值不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属于私法领域的法律制度,其着眼点在于通过损害赔偿等手段达到制裁、教育过错行为人的目的。而工伤保险赔偿制度属于社会法领域的法律制度,其立法目的并不是追究谁的过错,而是通过筹集保险费对受害人的损害提供补偿。其着眼点在于社会整体利益,而非个体利益。二是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侵权损害赔偿的目的是制裁侵权行为人,填补被害人的损害。各国
    2022-04-17
    89人看过
  • 中国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研究报告
    农民工是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制度下进城务工形成的特殊群体,它既是城镇重要的产业工人,又是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民。由于农民工科学文化素质低下,主要从事体力及技术含量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加上缺乏法律意识和缺少社会关注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进城务工农民工面临巨大的失业风险,而得不到现有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工问题受到了学术界和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等问题也同时受到了广泛关注,但远远不及整体上对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关注。而就业取得工资收入才是驱动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利益所在,也才是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根本保证。这样,如何构建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学术界及政界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得以选题,以期从学理上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本文在充分认识当前农民工及其失业保险问题受到学术界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的基础上,较为完善地界定
    2023-06-07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贵州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10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可以分为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方式。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于人
    • 农村拆迁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8
      关于农村地区拆迁的具体补偿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及分配方案。拆迁用地的面积将作为计算补偿费用的依据,获得的补偿款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政府政策,共同商议确定分配方案。 2.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及管理。拆迁范围内的人口数量及户籍状况与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密切相关。为确保资金专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该费用用于被拆迁人口及其户籍的
    • 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农民工权益保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6
      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附上被申请人人数的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劳动者可口头申请,劳
    • 工伤赔偿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如想实现自身的权益,就要抓紧时间解决问题。 首先考虑是否能确定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记录、工友证明; 第二,确定损害后果,保留医疗费凭证等; 第三,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这里要注意时效的问题,法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第五,因公伤残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 征地补偿安置农民权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8
      征地补偿安置农民权益保障措施有: 1.货币安置,是一种生活指向性安排,而非就业指向性安置; 2.社会保险,以土地换保障; 3.留地安置,在征地时为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长远稳定的保障;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的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