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益可以区分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益、生态权益和排放权益,环境权益交易主要限于排放权交易和资源开发利用权交易,环境权益交易立法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比较成熟的经验,关键是建立一个依法运行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包括交易目的、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对象、交易程序等。【关键词】环境权益交易;排污权;资源开发利用权;立法【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为了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的进程,把空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预的水平上,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使经济发展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为达此目的,确定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对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额度”限制,允许那些额度不够用的国家向额度富余或者没有限制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这种机制使得人们可以像买股票一样,在交易所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一家企业如果通过改进的环境措施减少了排污和碳排放,就会形成其环境权益。该权益可以吨”为单位,卖给其它排污和碳排放不够用的企业,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排污权交易,属于环境权益交易的一种常见类型。除此之外,环境权益交易还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交易。环境权益产生的法理基础是环境权。环境权益是由基本环境权派生出来的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利益,比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排污权都是企业享有的基本环境权的衍生权利,基本环境权意味着企业有合法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其中包括经过行政许可取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利,或者在政府确定的总量控制范围内排放污染物,如果企业出于牟利动机,或者采取改进措施节省了一部分管制机关分配的排污指标,就可以把资源开发利用权转让或者节余的排污指标出售,这就形成了一种环境权益交易。利用环境容量排污的权利又称排污权,它是行政机关依法赋予排污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而非宪法上的基本权利。[1]”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利的交易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最常见的权利交易行为,也是亟待深入研究并加以法律规范的一类行为。[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利交易的存在基于国家管理体制和实际操作的需要,虽然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所有权只能由国家和集体行使,但同时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单行法规都规定,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包括使用、收益、采伐、勘探、开采、捕捞等活动),并规定了各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能,如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矿业权、渔业权、林业权、狩猎权等。国家通过这些开发利用权利的运作和实施,达到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实现的目的。”环境功能可以划分为生态功能、环境容量功能和资源开发利用功能,由此环境权益类化为生态权益、排放权益和资源开发利用权益,资源开发利用功能为人类生存发展之基础,而环境的生态功能和容量功能相比之下却容易为人忽视,实际上,随着环境资源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环境的容量功能和生态功能也日益凸显出来。解决这个矛盾的可行性方法之一就是采用环境权益交易办法,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使环境资源的三大功能都能得到高效率利用。目前对环境生态效益的价值评估随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可以预言,将来的环境权益交易范围可能扩展到环境资源功能的三个方面,即环境的生态权益、排放权益和资源开发利用权益都可以交易,目前主要集中于排污权交易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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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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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若干问题研究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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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若干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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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若干意见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 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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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问题。涉及若干张银行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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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的若干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 是否免于起诉要看具体情形,是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还是直接被查出来!要分情况分析!数目不算大,有免于起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