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什么情况下可以拍卖房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13:56 176 人看过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会拍卖房子: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房屋;

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屋的;

3、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一、唯一房子被拍卖的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唯一住房拍卖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能够维持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后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员提供居住住房,或者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在房屋变动价格中扣除5-8年租金。

二、法院冻结账户多久可以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三、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房屋来源】:

1、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

2、腾退的公有住房;

3、社会捐赠的住房;

4、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保障方式】: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1、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2、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一、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

3、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4、租赁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廉租房租赁总年限则没有明确标准。

二、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不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

3、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9平方米~15平方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同城市存在差异)

4、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廉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以下情况不可申请廉租房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8、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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