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确认解释合同效力纠纷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9:02:13 368 人看过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建筑施工事关重大,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关系到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施工质量等,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我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该条文明确禁止没有资质或低于最低级别资质要求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案件审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投标,所以当事人间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若忽略了招投标环节,则易发生合同效力的错误认定问题,所以在审理中要熟练运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以下建设项目包括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从上述规定来看,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限于几个特殊的类型,因此对这些规定而言,也较易掌握。另外,《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了导致中标无效的6种情形,这些情形主要存在于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若中标无效,则当事人由此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必然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外,应当依法以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招标、投标方式是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方式。

(三)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违法转包、肢解分包。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将其承包的工程分解成各部分小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人,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肢解分包;或者承包人将其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都转包给他人,形成了转包行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审查清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地位,确定正确的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转包方等,以便正确认定合同效力。

除了违法分包外,非法转包也一直是建设工程实务中比较普遍的现象。

在工程被违法转包后,转包人并非退出原合同关系,其本质属性是,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中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由转承包人完成原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在转包人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的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效力纠纷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下列情形招标无效: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一)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二)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三)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五)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六)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七)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八)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1
    251人看过
  • 如何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
    一、如何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4.诉讼解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
    2023-07-05
    338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区别包括什么?
    首先在主体方面就存在不同,承揽合同纠纷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其次在内容方面,承揽合同的纠纷是关于定作物,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是关于建设工程;最后是在合同形式方面存在不同,承揽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是要式合同。承揽合同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在主体方面、内容方面,以及在合同形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毕竟两种是不同的合同纠纷,自然会存在很大的不同。承揽合同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存在以下不同:1、主体是不一样的,承揽合同的纠纷主体是指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当事人因定作事项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并且这种争议的内容也不会很大;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主体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是自然人,一般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少量的情况是自然人,尤其是发包人,发包人只能是法人,不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无法作出发包方的。2、内容是不一样的
    2023-04-19
    299人看过
  • 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确认策略
    一、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确认策略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确认策略是: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由上述机构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是否恶意串通;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二、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三、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额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4.合同
    2023-08-16
    219人看过
  • 解决无效合同纠纷的确认方式是什么
    一、解决无效合同纠纷的确认方式是什么解决无效合同纠纷的确认方式是如下: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4.诉讼解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解决纠纷时合同纠纷比较常见和有效的方法。二、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流程到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流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递交诉状;2.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3.准备相关证据材
    2023-08-09
    266人看过
  •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适用法律解释有几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共有四十四条。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
    2023-08-01
    135人看过
  • 确认无效合同纠纷中有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没有诉讼时效长短的限制。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因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确认之诉,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因此对于合同的确认无效之诉,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原告和被告(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
    2023-03-12
    31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一、装修属于承揽合同么一般认为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约定。但是在案由上又属于装饰装修合同,列在建设工程合同案由下,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装修合同是不是属于承揽合同纠纷要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如果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就是承揽合同纠纷《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
    2023-03-06
    135人看过
  • 建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建设合同无效
    你这种情况属于建设合同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否则所订立合同无效。主要表现在:①施工单位无证、无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不过一般的农建工程除外;②施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③建筑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④两个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否则合同无效。应当注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能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2023-02-21
    161人看过
  • 合同撤销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与无民事能力人签署的合同、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非法垄断或者侵犯他人技术的合同都是无效的。而对于那些基于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一方处于危困状态下签署的合同可撤销。(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1、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3、非法垄断、或者侵犯他人技术的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4、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
    2023-06-26
    247人看过
  • 确认合同无效属于什么纠纷
    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属于民事纠纷,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起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
    2023-04-10
    462人看过
  • 什么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会立案吗?
    一、什么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会立案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了,起诉至法院由法院确定该合同的效力;而符合立案标准的合同效力纠纷可以立案。合同效力是指法律对各方当事人合意的评价。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当事人在用这种途径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一定要体现“
    2024-01-17
    255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大量存在,其数量甚至大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也就无效,所以,无效合同不存在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可见,无效建设工程合同与有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处理结果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准确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预测无效合同的处理结果,对于建设方和施工方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具有不可估量的实际意义。无效合同主要有三种,一是因签订合同的主体导致合同无效,二是因必须招投标没有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三是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四是因建设方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和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什么是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由此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二、如何处理合同纠纷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
    2023-04-04
    43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三种: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一、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
    2023-03-29
    13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效力纠纷是指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未生效而引起的争议。 合同效力纠纷通常涉及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合同效力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更多>

    #合同效力纠纷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第十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分包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无效情况主要有: 1、未经发包人同意的非法分包; 2、非法分包不具备相应资质; 3、肢解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非法分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 土地流转无效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怎么解释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合同标的不明确。有的合同标题写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其内容充满了土地流转事项,有的甚至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仅将土地流转事项一代而过,既不经过发包方签字盖章同意,也不进行经营权流转登记,当事人就心满意得地认为所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就是自己的了。 土地流转合同的必要要件不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规定得十分详细,但在许多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许多必须写明的要件没有写上,有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23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 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
    •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效力哪些情形下涉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9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加工承揽性质的合同,故承包应具备承揽该项工程的能力,发包人也正是基于承包人具备承揽该项工程的能力,发包人也正是基于承包人有该行为能力并基于该承包人的能力。承包人签订建承包合同后,有亲自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层层转包,从中渔利,最终结果是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故法律上不允许承包人将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对于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应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 什么是建设合同无效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