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能不能以沉默形式作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9:34:32 136 人看过

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特定情形下能以沉默形式作出。法律规定承诺可以采用默认的方式作出,沉默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一、订立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程序如下:

1、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可以作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的承诺有哪些?

承诺的方式如下:

一、明示方式。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

二、默示方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三、特定方式。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要用特定的方式作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三、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是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承诺,只要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即可生效,但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的同意方式可以明确表示,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也可以默示,即通过行为或表现根据交易习惯判断债权人同意的意思。这种行为一般是积极的,沉默或消极的不作为不能视为默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应该以何种形式作出承诺
    接受应以何种形式进行br/>1。接受要约可以建立合同。因此,如何进行验收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法律没有规定承诺必须以何种方式作出,只是一般规定,如果法律或要约没有规定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则承诺应当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出,当事人可以口头表示接受。所谓默示法一般是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虽然要约人没有以书面或口头明确表示其意图,但他通过实施某些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如果甲方写信给乙方申请贷款,乙方不回复,而是直接发送贷款的全额沉默是不做任何表示,即不行动,这与暗示不同。默契不是明确的,但仍然是一种表达方式。面对沉默和无所作为没有任何表情,所以它们不构成承诺。然而,如果双方同意或按照双方之间的惯例,承诺是通过沉默和不作为来表达的,那么沉默和不作为就成了表达承诺的一种方式。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要以特定方式进行的,承诺人在作出承诺时必须遵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即使这种请求方式在普
    2023-05-07
    256人看过
  • 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成立时间
    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有效成立时间是从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守法的原则2、自愿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
    2023-06-15
    170人看过
  • 什么是承诺,应该以什么形式作出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并表示其订立合同的意图。承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要约由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的对方,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权利由要约人赋予,只有受要约人才能获得接受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方无权接受。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与要约人之间对要约的同意和合同的订立。当然,必须向要约人提出。如果不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则所作出的承诺不被视为承诺,也不能达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这是承诺的核心要素。承诺必须是对要约的完全、简单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可能会拒绝受要约人,使合同无法成立。受要约人在承诺中扩大、限制或者变更要约内容的,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拒绝要约。然而,人们认为,新的报价是在同一时间提出的,这被称为还盘。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成为要约人,原始要约人成为受要约人。在实际的商
    2023-05-07
    334人看过
  • 合同的签订有哪些形式,合同订立后就能立即生效吗?
    第一,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第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第三,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
    2023-02-11
    181人看过
  • 公司做出的订立合同的承诺时应注意什么?
    一、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三、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五、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六、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七、受要约
    2023-06-28
    384人看过
  • 订立合同之承诺规则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反复的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的过程。熟悉要约和承诺规则,可以彻底看清合同订立过程中各行为人之各种行为的法律属性,从而对合同订立的全过程有一个全面把握。一、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要约须满足以下条件:(1)主体。承诺人须为受要约人。(2)方式。①原则上以通知的方式作出;②依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者,也可以以行为作出。(3)承诺期间。①在要约确定的期间到达要约人;②未确定期间的,对话方式下应即时作出;③未确定期间的,非对话方式下,合理期间内到达。(4)内容。应与要约一致,换言之:①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②所谓实质性变更,一般是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③对要约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的,原则上构成承诺,但有两个例外: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要约表明不得作任何变更的。④非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以及承诺以什么方式作出
    一、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下能构成承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二、承诺以什么方式作出承诺可以书面方式作出,也可以口头方式作出。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
    2023-06-24
    5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能订立口头合同
    ?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所以尽量签署书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口头合同的解析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对称。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4-21
    485人看过
  • 订立合同应当注意哪些形式问题?订立合同可以代理吗
    一、订立合同应当注意哪些形式问题?订立合同应当注意的形式问题有:1.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形式的合同比较普遍,譬如一企业向另一企业定作一套模具,或购买一批材料,仅凭业务员一个电话联系,或负责人一次简短的商谈,就能促使双方交易发生和合同成立。2.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合同最好采取面对面的签订方式,倘若实在不方便进行面签的,可以通过能够确认的企业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往来的形式订立合同也比传真更为安全、妥当。二、订立合同可以代理吗订立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代理,但必须明确给予授权,即明确代理权限。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不允许代签。双方当事人要进行民事活动,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同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由当事人亲自签署,当事
    2023-05-06
    99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承诺四大要素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
    2023-06-09
    229人看过
  • 承诺是否包含明确表示、默许和默认同意
    包含。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来说,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美与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管辖权异议与默示协议管辖衔接适用问题的建议但是,对于受诉法院可能存在这样几个法律问题:在被告应诉答辩前,受诉法院发现其不享有管辖权,是否可以主动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呢?这样是否会剥夺被告同意原受诉法院对案件实体法律问题审理的诉讼权利呢?因此,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的法律性质。“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是《民事诉讼法》对
    2023-07-15
    186人看过
  • 哪些不能作为合同的订立主体
    无权代理、公司内部机构或分支机构、无行为能力人等缺乏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但这些情况较易识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主体符合普通的民事主体资格,仅仅在特定交易中属于不适格主体时,带来的法律风险就更具有隐蔽性,普通经营者难以准确识别。什么是合同订立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
    2023-08-18
    298人看过
  • 在邀约中作出承诺合同成立吗
    在邀约中作出承诺如果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口头要约是否可以撤销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能撤销:(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二、要约和要约邀请承诺1、要约的效力。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
    2023-03-22
    140人看过
  • 合同中的承诺能不履行吗
    合同中的承诺不能不履行。1、合同一方在合同当中作出的有关义务、责任的承诺,除非其是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作出,一般是有效的,如果反悔,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2、合同在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事合同成立,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一、免责条款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求免责条款有效需要具备的法律要求如下: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2、双方的意思表达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来表达的,意思表达的一致性应该表现为协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双方权益和风险必须合理分配;5、对于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提供商必须履行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
    2023-03-06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以沉默形式对一方达成了承诺和合同能否上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诺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即明确作出接受与否的意思表示。但是,在符合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也可以通过沉默的方式作出。
    • 如何认定一个合同中承诺是沉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特定情形下可以默示方式作出承诺。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行为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以行为进行承诺有效。所谓行为的方式,是指除通知行为以外的其他表明受要约人承诺意思的行为。
    • 合同中承诺的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6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口头方式订立的,能不能成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关于工程承包合同没有规定的法定形式,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主张合同存在、成立的一方,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你的主张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 只要是能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一定能用口头形式订立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1
      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是有效的。 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因此,一般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合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口头方式属于无效的,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