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解释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1:43:56 97 人看过

除权是指由于公司的股本增加,致使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也就是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出现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除去这部分因素影响,从而做出的剔除行为。除权说白了就是上市公司进行分红派息,发放股票股利。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给股东,即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

什么是除权判决?

除权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公示催告期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依申请人的请求所作的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必须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确认票据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只解决票据是否有效的问题。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必须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确认票据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只判决票据无效的问题。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条规定,“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深交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示催告程序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权程序的说明,合同解除权属于什么权
    一、合同解除权程序的说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行使合同解除权程序做出了明确说明:“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解除权属于什么权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合同解除权属于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
    2023-05-06
    188人看过
  • 法人身份证明的解释与说明
    法人身份证明是法人参加民事、经济或者行政诉讼时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诉讼,无须经过委托,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及于法人。2020法人身份证明书是什么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
    2023-07-04
    192人看过
  • 套内面积的解释和说明。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间、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之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则关系到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有多大。公摊面积的大小,则关系到究竟花了多少冤枉钱,毕竟房屋总价里面,包含了公摊部分的房价。买房是按套内面积算吗购房单价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的规定,实际中商品房销售可操作的方法有两种: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2、按建筑面积计价,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但从现阶段看,按套或套内建筑面计价买房仍有很多局限。在实际应用中,全国范围内基本都采取了按建筑面积售卖的方法。原因是政府制定了很多与建筑面积挂
    2023-07-03
    451人看过
  • 行政拘留的解释和说明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注意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孕妇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
    2023-07-03
    82人看过
  • 定岗工资的解释与说明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建立岗位工资系统的目的是确定企业中每一种工作的货币价值即基本工资率,为了建立这样一个系统,一般需要借助四个基本手段:工作分析和工作说明、工作评价计划、工资调查和工资结构。当然,具体的工资水平还取决于市场条件包括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国家立法、协商谈判及高层领导班子的态度和企业的支付能力
    2023-07-04
    439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解释和说明
    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设立连带债务的条件有: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债务;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若干债务人根据各自的地位,基于不同的原因,偶然产生相同的给付内容,各自独立承担对债权人充分履行的义务,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的债务一个债务人。债权与债务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债权与债务之间,以及请求权与债务之间既不存在种属关系,也不存在等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
    2023-07-07
    481人看过
  • 质证意见的解释和说明。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未交质证意见就寄鉴定材料不可以。(一)鉴定所依据的材料属于案件证据通过鉴定解决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必须依据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来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案件材料一般都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也会存在为了鉴定而形成的笔录、调取的材料和勘察勘验形成的材料,这些材料应当是案件的证据材料。因此,不能因为有鉴定意见
    2023-07-07
    486人看过
  • 皮包公司的解释和说明
    皮包公司是指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人数,只携带皮包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或者集体。“皮包公司”适应了当时经济条件下人们急于求成的心理。工作人员把公司的内部信息倾泻出去,从中牟利。因为这些公司只是充当交易双方的桥梁,不承担任何责任,被称为“皮包公司”。注册皮包公司有什么后果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经济刚起步那几年最常见的公司状态。然而,现如今的皮包公司却多指那些从事诈骗的公司。如果当了皮包公司法人,很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存在很大的较大风险。而这风险概括起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1、不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
    2023-07-01
    340人看过
  • 按揭贷款的解释与说明
    按揭贷款是广义的贷款的一种形式,贷款还有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其他形式。至于按揭贷款,通常发生在购房贷款的场景下,是指贷款人向银行贷款,每个月向银行换一定数额的款项,在贷款之时房子是被抵押出去的,需要按月还清贷款才可以取回房屋的所有权。按揭贷款最长可以到30年。贷款的利率和其他贷款也不同。房屋按揭贷款条件是什么那么按揭是什么意思呢有什么优点呢其实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听着是不是觉得:哎,这个可以!那么她还有其他优点吗当然有,首先你花了很少的钱去买房子,那么同时你就有足够的资金去做其他的事情,比如投资呀或者开一个什么店铺之类的,提高你的经济收入。同时你将有更多的资金去周转。听着这么好,那么按揭有条件吗当然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去按揭买房的,你也要达到要求银行才会给你贷款。首先,第一点,你要年满十八周岁
    2023-07-01
    252人看过
  • 办公用房标准解释说明
    一、办公用房标准解释说明国家办公用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执行。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
    2023-04-12
    276人看过
  • 如何写合同解除说明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写合同解除说明1.在撰写合同解除说明时,首先要明确解除的原因。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可以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也可以因出现法定解除事由而由一方行使解除权。2.解除说明中应明确列明解除合同的依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还是基于某一方的违约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3.列出解除原因后,应明确表述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效力。即合同自何时起解除,以及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处理。4.通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确保合同的顺利终止。5.合同解除说明应加盖公司名称的公章,以表明公司的正式立场和决定。6.应注意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以避免因通知不及时而引发的纠纷。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且拒不改正;4.提供虚假
    2024-04-08
    461人看过
  • 股票解除抵押的说明
    要了解股权解除质押,就得现了解股权质押。提到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说,对于估值比较高的企业,也就是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的企业,在股东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获取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授信,获得资金。股权质押,说白了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因为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进行抵押,只能设定质押。股权解除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的解除合同。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股权解除质押就是将解除质押权限。让股权恢复到质押以前的状态。《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
    2023-07-07
    426人看过
  • 合同解除规定的说明
    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三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预期违约。(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技术合同解除的情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仅仅有不可抗力是不能使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的存在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即合同的履行不必要或者不可能时,才可以解除合同。(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预期违约有两种类型: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只有在当事人将不履行主要义务的,才构成预期违约,拒绝履行某些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
    2023-07-04
    26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解释和说明?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预售的商品房不是政府性的,而是民主自购房房租的社会性项目,房屋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时开发商与业主达成的销售协议即称为预售。商品房预售的特征(一)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二)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
    2023-07-05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更多>

    #公示催告程序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释说明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3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具体包括: 1、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需要再履行; 2、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请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限说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4
      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限制: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包括程序上的,也有实体上的。 从实体上看,为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行使非过错性解除权或进行经济性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 解除合同有说明书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8
      解除合同说明书是没有格式的,只要把解除合同的内容说清楚就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
    • 解除合同函件的说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解除合同的函件 致***公司: 贵司与我两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协议》,约定:*********(协议相关内容)我司在协议签订后即按协议规定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但是贵司仍未履行自己的相关合同义务。期间,经我司与贵司多次沟通,贵司均一直拖延搪塞,至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贵司从未主动向我司通报关于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的计划。贵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
    • 如何解释投标要件说明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5
      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际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