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位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5:51:27 485 人看过

顺位抵押合同是需要登记的。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一、顺位抵押规定是什么?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从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民法意义上讲,该法条之规定实际是允许了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重抵押权,也正是因为现实中同一物上多重抵押权的现实存在,则必然产生同一物上所设立之多个抵押权先后效力及相互法律关系问题。

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由于不动产抵押采纳登记要件主义,所以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确定的原则为

(1)登记优先原则,即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为标准,先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2)同时同序原则,即若抵押权为同时登记,则同时生效,抵押权实现方式为“按比例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不是都需要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房屋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所以房屋抵押要登记才有效。对于一般的动产抵押,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设立的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抵押权就会成立。但是对于不动产抵押,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在实践中当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时,第三人应当重点考虑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提供的财产上的抵押权存续的期限,并据此对抵押财产作预期的安排,抵押人才能从事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这种有相当风险的活动。另外,根据抵押权消灭的从属性,当主债权消失时,抵押权亦随同消灭。因此当主债权存续期限确定之时,债务人既可以通过提前履行债务解除抵押物上的权利负担(抵押权),也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要求,防止抵押物被折价或拍卖、变卖。二、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
    2023-04-25
    498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能否撤销抵押登记,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能否撤销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
    2023-04-18
    259人看过
  •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一、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
    2023-05-07
    424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还能成立
    在不动产抵押尚未进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尽管抵押合同已经宣告成立,但其效力却未能得到充分实现。换句话说,无论抵押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完成了抵押合同的签署或加盖公章及指纹的过程,该抵押合同都将从这一刻起正式生效。然而,由于现有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抵押登记手续后,相应的抵押权利才能获得确立和保护,因此,此类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其抵押权利的有效性会受到限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8-20
    61人看过
  • 顺位抵押需银行同意吗?
    不必。因为这项抵押权登记在后,是第二顺位,说白了就是该动产必须先执行完了给银行,剩下了才能给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所以,该第二顺位抵押根本不会对银行的抵押权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需要银行同意。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2023-06-20
    138人看过
  • 房屋办理顺位抵押需要第一顺位人同意吗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民法典》未对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和超额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愿意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通过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登记机构可以为您办理二次抵押。所以不需要征得第一顺位人同意,但一般登记机构要告知现在办理抵押的债权人,他现在只能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第二抵押权登记机构很少办。一、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二)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三)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四)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五)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六)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七)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八)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九)复审人员按
    2023-03-27
    249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能否撤销抵押登记申请
    一、抵押合同无效能否撤销抵押登记申请抵押合同无效能撤销抵押登记申请。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抵押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2.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应该包
    2023-09-19
    289人看过
  • 顺位抵押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顺位抵押需要的资料是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1、首先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而这里的贷款银行就是之前申请贷款的银行,因为同一房产不能抵押给不同银行。2、申请通过后,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3、审核通过后,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4、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一、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程序是什么1、需要向询问贷款银行,看看是否同意办理二次抵押手续。2、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3、贷款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房屋的位置、配套、环境和面积等因素,看看房屋是否具有二次抵押的价值。4、考察完毕,贷款机构会和商议房产的二次抵押方案,具体确定房产二次抵押的
    2023-06-27
    24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是否冲突
    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不冲突。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抵押合同的性质都是对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只是操作方法不同,最高额的特点是在额度范围内连续使用,而一般抵押在主合同偿还后即告终止。一、银行会不会变更抵押权证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抵押人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在抵押物上增加权利人,属于变更抵押物权属,那么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权拒绝变更抵押人。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变更抵押权证的情形:(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
    2023-03-14
    323人看过
  • 抵押合同是否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房屋抵押手续
    一、抵押合同是否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抵押合同不会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抵押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只是抵制权未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房屋抵押手续1、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
    2023-04-18
    112人看过
  • 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何时开始生效?
    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抵押的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上财产的抵押权办理登记后设立,其他财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举个例子,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银行就能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
    2023-07-15
    394人看过
  • 抵押登记是否允许个人抵押?
    可以。房产证是记载房屋权属状态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所以准确的来说应当是房产抵押,而不是房产证抵押。抵押权人可以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房屋能同时抵押给两个债权人吗同一房屋能同时抵押给两个债权人。但是当事人需要注意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
    2023-07-07
    149人看过
  • 进行抵押登记是否需要指定共同委托人
    (一)按照现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的操作模式和要求,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都可以进入系统操作录入并办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变更和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三类业务。(二)按照传统的柜面抵押登记方法,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后,只要其中一方到场即可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均不方便到现场,双方可以共同指定一个委托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一、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23-04-02
    491人看过
  • 借款合同虚假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无效。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抵押骗取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无效,而出借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是否有效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借款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
    2023-08-02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是否要需要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房产需到土地所在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 主债权延期,抵押合同期限是否延期,是否需要重新抵押登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2
      主债权延期,抵押合同也要延期,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不能办理。具体理由如下: 1、不符合抵押的定义。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成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
      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如果是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不是未设立,而是不是对抗善意第三人。
    • 卖房需要进行抵押合同登记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5
      需要登记。 1、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