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需要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6:26:31 413 人看过

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需要多久?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需要十几天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55条对做出处罚决定的时限作出了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此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所肩负的职责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环境保护执法调查活动等等。再者,如果发现有一些违反行政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是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处罚的,其中就包括有行政罚款和行政拘留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立案之日起多久开庭
    法律综合知识
    一、立案之日起多久开庭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因为法院向被告送传票的时间为五天,被告的答辩期为十五天,加上这期间法院办案过程的时间花费,大约会在一个月左右时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二、法院立案标准是什么法院立案标准如下: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023-08-20
    143人看过
  • 南漳县水利局诉南漳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案情]原告南漳县水利局被告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南漳县环保局到南漳县水利局对其生活污水进行取样抽检,经检测发现其排放的污水中,两项指标即COD和BOOD5超标排放,遂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了检测报告,但该报告未向南漳县水利局送达。二000年六月十六日,南漳县环保局向南漳县水利局工作人员送达了南环申字(2000C081)号《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管理通知书,要求南漳县水利局在三日内向南漳县环保局申报排污情况,二000年六月十八日,南漳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向南漳县环保局填报了排污情况申报表。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南漳县环保局依据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监测报告数据和南漳县水利局填报的排污情况申报表,向南漳县水利局送达了南环费字(2012000C060)号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和(2000C68)征收排污费缴费通知书,要求南漳县水利局在二十日内限期缴纳2000年元月至六月生活污水超标排
    2023-04-21
    491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怎么申请办理
    根据规定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
    2023-02-25
    288人看过
  • 哪些属于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环境污染行政处理,是指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损害民事纠纷进行的处理。出现以下污染情况的案件经举报或监督都可有能成为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如:陆地污染、海洋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放射线污染。各污染情况的判定原则:1、陆地污染: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烧或腐烂处理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2、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塬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3、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唿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4、水污染:工厂任意排放工业废料,日常生活的垃圾以及污水排放。5、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2024-01-22
    437人看过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主体的认定条件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定义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3.行为的性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环境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有关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环境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
    2023-06-11
    1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几日内作出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一、有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第四十六条,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3-31
    215人看过
  • 破坏环境资源案立案标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
    一、破坏环境资源案立案标准破坏环境资源案立案标准如下: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如下: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客体是水产品,这里的水产品,是指自然野生的水产品,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水产品。
    2023-06-26
    64人看过
  • 环境保护案例
    法律综合知识
    25日,G市环保局接到国家环保总局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G市L区某化工购销部长期从外地运入旧废酸液,向珠江水道倾倒。该局领导随即转交G市环境监察支队查办。经过缜密的初查、外调、分析,发现该化工购销部有重大违法嫌疑。为了不打草惊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长时间蹲守监控,终于在9月20日下午4时当场查获该部槽罐车运回7.81吨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液,经槽罐车暗道再通过厂区内埋设的29条暗槽,直接排7珠江水道,从该车驾驶室中发现了一本记录收运废液的“收据”本。经进一步核查,从该部经营账簿中查获了29日至10日间,该购销部共接收某公司提供的废酸液234.53吨的原始凭证。公安机关当天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两名。经事后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购销部主要经营硝酸钠、硫酸和磷酸等睹存业务,持有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办理任何=手续。经专家组核算,此次万余元。鉴于该部环境违法情节恶劣、后果严重,G市环保
    2012-05-11
    450人看过
  • 立案后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几天出结果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第五十六条【处罚决定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五十七条【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证送达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怎么规定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条【处罚决定的履行】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六十一条【强制执行的适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
    2023-02-14
    415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具备哪些情形应当结案?
    1、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会结案的情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1)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2)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3)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4)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2、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需要撤销的情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一、有关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归档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八条【立卷归档】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一)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二)各类文书齐全,手续完备;(三)书写文书用签字笔、钢笔或者打印;(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第六十九条【归档顺序】正卷按下列顺序装订:(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2023-06-23
    3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受理到结案需要多久
    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一、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2、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3、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
    2023-04-02
    3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多久做调查笔录
    1、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2、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3、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一、关于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知识?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
    2023-04-12
    449人看过
  • 自治区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一、为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及时发现、反馈并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各级环保部门报备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应遵循及时、按时、真实的原则。三、各级环保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依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的同时,应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四、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具体工作。五、各级环保部门对以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上报备案:(一)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二)吊销许可证;(三)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四)没收违法所得;(五)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为。下级环保部门对上级指定办理的处罚案件、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案件、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或者经过行政诉讼的处罚案件,亦应在行政
    2023-04-24
    29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期限自立案起多久可以作出
    一、行政处罚决定期限自立案起多久可以作出行政处罚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下列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
    2023-06-03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环境保护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要作出处理决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
      1、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2、但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几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6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 刑事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多久立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刑诉法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即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
    • 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该怎么操作有什么要求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
    • 行政处罚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决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12
      行政处罚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