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中东西“转手”,即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其具体时间要先看法律有没有特别作出强制性规定,再看当事人有没有专门约定。法律既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转手”即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节点就是标的物交付的时间。
私人买卖东西纠纷怎么解决
一、私人买卖东西纠纷怎么解决
1、私人买卖东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解决。起诉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主体资格证明;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5)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私人买卖贵重物品需要注意什么
1、私人交易贵重物品如果是本人的东西,需要提供发票,如果没有就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防止是赃物;
2、私人交易贵重物品注意录像或者有证人在身边,防止发生倒打一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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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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