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育保险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2:32 63 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对生育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等内容。生育保险具有广泛而重要的社会价值,对妇女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的加剧,企业竞相压低人工成本,为减少性别亏损,许多企业尽量少用女工,并且在落实企业生育保险规定时打折扣。如一些私企和外资企业招用女工将年龄限定在18-25周岁。有的还规定女职工在一年内如果连续中断工作60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有的企业以不续订劳动合同要挟女职工签订在职期间不怀孕的协议。这些逃避承担生育费用的行为,都可以用生育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制度加以制裁。因为生育保险制度的核心是生育保险费由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共同负担。这使企业不必担心所雇用的女职工因生育而增加本企业的成本,这使寻求就业和已经就业的女性不必担心今后因生育而遭到雇主的拒绝。从而使企业能更准确地评估男女雇员的劳动能力,因此,生育保险为妇女与男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公平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消除在就业和职业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起到了重要作用。过去,有许多企业把怀孕、生育的女职工当成包袱,当成优化组合下岗的对象,实行生育保险后,企业转变了观念,能够妥善安排女职工工作?熏女职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事实证明生育保险可以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保障女性劳动力的恢复与再生

随着劳动工具和劳动环境的改善,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崛起,女性劳动力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的人力资源。生育保险可以防止女工在生育期有病无钱医治以及在恢复体力前急于从事工作,从而保障女性人力资源的恢复与再生。

尊重女职工生育社会价值

面对增加雇用女工的企业的负担和妇女生育保险权需要保障的两难选择,法律应当优先考虑后者。因为妇女不仅是促使人类走向富裕与文明的强大生产力,而且是人类自身的创造者。生育还是一种社会职责,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劳动力再生产。因此,女职工生育的社会价值应得到尊重。妇女为尽此社会责任而导致体能和经济的双重亏损,只有得到法律的倾斜性保护才公正。生育保险可以减轻女职工的经济和心理负担,从而以健康的体魄孕育民族的未来。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在生育保险中体现得非常充分。

正因为生育保险具有上述重要的社会价值和意义,才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穴2001-2010年?雪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定为新世纪十年纲要的目标。旨在强化政府的有关职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而目前我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仅30%左右。笔者认为主要的阻力是部分人坚持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谋求经济快速发展,而生育保险立法滞后。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覆盖面窄,且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对非公有制企业较快发展而参保率低、改制后企业退保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尚未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目前,我国的生育保护与国际标准相距较远,尽快出台《生育保险法》已成为落实生育保险的当务之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的规定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的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下列方式实施性骚扰: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语音、视频等;暗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性骚扰的情形。二、性骚扰要提供的证据有什么性骚扰要提供的证据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找人证,在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目击者还要肯出庭作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或收到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三、如何应对性骚扰要知道他何时发生,确定自己是否受到骚扰,保持冷静,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千万不要抱着轻视或置之不理的态度,忍耐和逃避肯定解决不了问题。无论男女遇到性骚扰一定慎重表明自己的立场,很坚定的告诉对方你的不快并告诉
    2022-09-18
    415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点条文释义(四)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释义]本条是关于辞退女职工和退休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还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这是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的重要保证。
    2023-06-06
    166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时修改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更
    针对现实生活中妇女人身权利被侵害的现象,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多方面的修改,确保我国女性的人身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决定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决定规定,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决定同时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
    2023-06-07
    190人看过
  •  生育二胎权益保障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怀孕二胎时仍然有权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与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孕妇就有权起诉。这并不意味着孕妇可以随意提起诉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我国,怀孕二胎时仍然有权起诉。依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与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并没有限制孕妇提起诉讼的权利。 能 否 在 怀 孕 二 胎 时 起 诉 ?根据素材,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因此,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办理生育第
    2023-09-16
    274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2月起施行本报讯(记者刘彬)刚刚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妇女有再婚的自由办法规定,妇女享有婚姻自主权。丧偶和离婚的妇女有再婚与不再婚的自由。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涉
    2023-08-05
    394人看过
  • 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
    农村妇女财产权利平等
    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与男性平等,包括继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保障了妇女的土地承包、收益分配、征收补偿等权利。继承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不得歧视。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财产,无人可干涉。 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包括: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等。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也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包括经济地位低下、教育机会有限、家庭暴力问题等。首先,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较低,缺乏独立的
    2024-01-05
    369人看过
  •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2、妇女的婚姻自主权;3、为了保护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4、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5、妇女享有与配偶平等共同财产的权利;6、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保护妇女;7、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8、在法定情况下照顾妇女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9、保护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关于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是如何规定的受中国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妇女对家庭的依赖胜过在工作中寻求宽慰。她们更强调的是夫妻的恩爱和家庭的和睦。而一旦出现家庭暴力、丈夫感情转移这样的情况,便觉得失去了支柱,心灰意冷。于是,能忍则忍,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离婚。对待这样的问题,妇女首先从思想上作到正确充分的认识。要考虑到家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要掌握维系家庭成员感情的方法。其次,遇到对自己权利的侵害行为
    2023-08-08
    249人看过
  • 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
    昨天,我市召开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向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专家颁发聘书。至此,我市正式启动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据介绍,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共同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我市各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判和评估,看内容是否体现男女平等,对有歧视、不利妇女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某个部门牵头起草或制定一个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且内容可能涉及妇女权益,征求意见稿就应当邀请两名以上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专家组成员参加。下一步,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评估。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热难点
    目前,农村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之一。从我们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仍时有发生。具体分析如下:一、存在问题1、土地承包权利问题。农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一是嫁到外村的妇女,从该妇女嫁出后,其原居住地的农村组织即强行收回了其土地承包权,而夫家居住地却迟迟没有分给她土地承包权,二是离婚妇女,她们婚嫁之时在夫家所在地分到了承包地,土地承包权依附于公婆家,可是在离婚后,其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而娘家所在地也拒绝其承包土地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在政治领域,女性与男性共享着同等的参与权;在经济层面上,她们有权利获得相同于男性的机会和资源;在文化生活中,女性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在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生活中,她们也同样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总之,男女平等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这无疑表明了我国对性别平等原则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国也将切实保障女性在法律框架内所应享有的特殊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两性间的公平合作与共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二、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待遇关于女性员工在孕期所享有的待遇如下:生育期间可享有长达98天的产期休假;在
    2024-07-31
    323人看过
  • 河北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突出妇女权益保护重点
    2008年9月25日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整体水平。《实施办法》以《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全面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和统一,同时立足河北省省情,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河北省妇女事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目前的发展实际,着重解决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实施办法》保持了原有体例,分为总则、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虽条文总量没有增减,但对内容作了大量的修改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05-10
    72人看过
  • 孕妇被辞退后如何保障生育津贴的权益?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一、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1、下列情况可以辞退孕妇:(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02
    259人看过
  • 依法保障妇女特殊权益(上)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已于5月31日获得通过。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任用女干部、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等条款将写入草案。据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颁布10多年,在此期间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订按照原《实施办法》的框架和结构,从总则、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财产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修改。最新权益如下:关于政治权利同等条件优先任用女干部《修订草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女性代表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
    2023-06-06
    24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5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措施: 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二、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三、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07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 妇女就业权益如何保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1)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
    •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3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2、妇女的婚姻自主权;3、为了保护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4、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5、妇女享有与配偶平等共同财产的权利;6、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保护妇女;7、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8、在法定情况下照顾妇女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9、保护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
    • 国家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第九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第十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