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8:01:05 74 人看过

一、关于商品房交付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看这一条款,我们都明白,论单纯的交付时间不可能引起什么争议,因为就是合同上白纸黑字填写的那个年、月、日,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在该交付时间之前商品房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由此得出,交付时间不是孤立去理解的,它与交付条件密不可分。

二、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列举了可供选择的5种交付条件,分别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以及自行约定的条件。现实生活中选择最多的是“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和“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下面就这两种交付条件分述如下: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1)法律依据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验收主体

按照上述规定,商品房验收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但从2000年起我国改革了竣工验收制度,根据建设部[2000]142号《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4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此可见验收主体由原来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变更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转换为监督主体。

(3)验收合格的时间

从上述程序来看,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应当是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但实践中绝大多数买受人认为应以《竣工备案表》的取得作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志,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来说是站不住脚的。根据《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竣工备案时间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在《竣工备案表》上签署收讫的时间,因此这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是两个时间概念。

从法律层面上分析,竣工验收不以《竣工备案表》取得为标志,但是如果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交付条件,为避免争议,我们建议开发商尽量做到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前取得《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相对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者为政府建设部门出具,公信力更强,所以绝大多数房屋买受人在房屋交付时不愿认可开发商自己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竣工备案表》。另,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5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房屋买受人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所以我们在此建议广大开发商:如果与买受人约定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交付条件,那么尽量争取在交付时间之前取得《竣工备案表》。

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A、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

B、验收内容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的内容是:

a)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b)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c)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d)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e)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f)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C、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b)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c)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d)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e)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三、关于商品房交付通知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可见,开发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房人接受房屋交付。实践中,一般是开发商向买受人寄发《入住通知书》,我们建议以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寄发为宜,这样便于今后查询。需注意的是,一些开发商在当地报纸上刊登房屋交付通知,而不再向购房业主发放《入住通知书》,这一做法是有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在报纸上刊登房屋交付通知,并不能免除开发商向购房业主发放《入住通知书》这一合同义务。

四、关于商品房交付附的随交付资料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1条,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的附随资料有:达到合同约定验收合格的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未向买受人提供这三份资料,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除此之外,开发商还应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实测面积依据。因为对于期房买卖来讲,《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是开发商依据图纸暂测出来的,商品房建成后的测绘结果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数据往往会有差异,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与买受人应对面积差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且商品房实测面积也是计算物业管理费的依据,因此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还有必要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实测面积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期房相关文章
  • 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通常,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等。因此,买家在购买新房前应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并检查原件以防止复制品被伪造。2、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签订合同买方应根据标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按照文中列出的条款逐一填写。不要随意签署开发人员自己的《订单协议》。因为这不是购买房屋的必要程序,所以这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是不平等的,而且它本身特别不利。3、签订合同,事先约定支付时限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交付延迟时有发生,以避免开发商对预售合同大做文章,例如只说明完工日期,而不是说明交货日期,等,并使用一些模糊的语言。在签订合同时,购买者必须将交货日期指定为“当月的某一天”,并说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开发商应承担哪些责任。4、考虑无法借用的情况现在人们通常需要从银行借钱,但可能会有一些买家因信贷或其他问题而拒绝贷款。因此,购买者必须与购买
    2023-02-27
    401人看过
  • 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通常,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等。因此,买家在购买新房前应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并检查原件以防止复制品被伪造。2、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签订合同买方应根据标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按照文中列出的条款逐一填写。不要随意签署开发人员自己的《订单协议》。因为这不是购买房屋的必要程序,所以这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是不平等的,而且它本身特别不利。3、签订合同,事先约定支付时限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交付延迟时有发生,以避免开发商对预售合同大做文章,例如只说明完工日期,而不是说明交货日期,等,并使用一些模糊的语言。在签订合同时,购买者必须将交货日期指定为“当月的某一天”,并说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开发商应承担哪些责任。4、考虑无法借用的情况现在人们通常需要从银行借钱,但可能会有一些买家因信贷或其他问题而拒绝
    2023-05-02
    270人看过
  • 商品房验房交付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无逾期交房的压力。2、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的问题及应对方法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质量存在的问题。目前,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以此为由,拒绝接收商品房的情况较为普遍。购房者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然而,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的,因为其一般不会导致购房者
    2023-04-16
    391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近日由北京晚报举办的个人购房房展会让2550个家庭圆了安居梦,同时,把消费者的目光吸引到商品房买卖、交付等方面,楼宇周刊热线电话中咨询的话题也主要集中在房屋交付等问题上。有些市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很了解,担心在购房过程中在经济上会受到损失,为此,楼宇周刊特别请来顾问魏晓东,着重介绍在此方面应当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房屋交付准备条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期限和条件以及交接的手续。例如合同中明文规定:第八条,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即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一条规定了交接的程序: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2023-04-22
    390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证照齐全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3、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4、配套设施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5、周围环境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
    2023-02-23
    41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期房购买,我们不能在购买时看到房子的样子,只能看到广告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等等,而这些都不是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够作为法律依据的事项。所以在商品房预售时,重点要放在审查开发商资质和签订预售合同上。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只有符合上面四个条件的开发商才能够进行商品房预售。其他注意事项: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大,开发商也越来越多,所以购房人选择的余地也越来多,预
    2023-03-0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期房
    词条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具有产权年限为70年的性质,同时价格相对较低,但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风险。... 更多>

    #期房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4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逾期型交房纠纷; 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 3、设计变更型纠纷交房纠纷;等等。
    • 商品房交付应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3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逾期型交房纠纷; 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 3、设计变更型纠纷交房纠纷;等等。
    • 商品房交付有哪些风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4
      商品房交付的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 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 3、设计变更型纠纷交房纠纷。 4、未尽书面通知义务型交房纠纷。 5、质量问题型交房纠纷。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的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
    • 商品房交房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
    •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7
      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当天,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约定购房价,付款方式等。大概一周后,交付首期款,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对购房/收楼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一般为房管部门的固定版本),现在很多城市都实行网签了。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开发商需持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合同备案)。余款按合同约定缴交。 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按揭合同什么时候签以确保将来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