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和对价平衡原则,各国保险法都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也作了相关规定,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对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
我国《保险法》始终把诚实信用作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保险本身的“运气”和“附着力”,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各自的保险条例中严格要求当事人,如果被保险人主观上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不仅具有欺诈性,但也破坏了保险合同订立之初预计风险与保险费之间的平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赋予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合理的,这也体现了最大诚信原则和对价平衡原则。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我国保险法对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年龄的行为有自己独特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范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返还保险单约定的一定金额的现金价值。此时,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受到“不可抗辩条款”和“排除期”的限制。(4)保险合同终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职的。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第一次支付保险费时,经保险人催告,在30日内仍不支付保险费的,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支付日后60日、10日内仍不支付保险费的,那么保险合同的效力将被中止。(5)保险标的转移风险显著增加。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因转让而风险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风险增加,保险人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增加保险费,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但有一个期限,即保险人收到保险标的风险增加通知后30日内。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风险显著增加,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选择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将保险合同解除之日后收取的部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2009年我国《保险法》第51条规定,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尽力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并经常对保险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向保险人提出书面意见危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履行注意义务,致使保险标的不安全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7)保险标的的风险显著增加。我国《保险法》第52条规定,风险告知义务增加了“风险告知义务的功能是解决风险信息不对称问题,控制道德风险,实现微观交易公平”。保险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必须按照最大诚信原则和对价平衡原则的要求,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承担责任,因为保险人需要进行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并根据披露的内容确定保险费率。(8)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期间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确定赔偿后,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是否应当继续。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部分灭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事先通知投保人。
-
保险合同解除事由包括什么
247人看过
-
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349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500人看过
-
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125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39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284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保险合同解除的理由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合同解除的的原因,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
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解除事由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1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8(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向的效力归于消灭。
-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8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开始缴付保险费的时间与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可能是不一致的,通常都是投保人按照约定缴付保险费之后,保险人才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所以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相互开始承担义务的时间,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保费: 1、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