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42:26 345 人看过

从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下达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497个,建设总规模达604.5万亩,可新增耕地93万亩。下半年,国家投资项目将继续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从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入手,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措施;也是开发补充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措施。

2001年至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累计安排项目1765个,规划建设面积1742万亩,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55万亩。这些项目建成后,土地利用率平均提高4%,林草覆盖率增加1.96%,粮食生产能力提高21%。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还比较单一,这使得土地整理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改善耕作条件、节约集约用地和促进农村地区国土整治等方面的基本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针对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提出,下一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将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更好地突出土地整理的区域综合性、多功能性、多效益性的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已经2006年6月8日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孙文盛2006年6月16日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督促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对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第三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工作。第四条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规范、违者查处的原则。第五条经依法批准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补充耕地方案的实施计划需在考核年度内完成补充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治理措施
    土地占有平衡指标是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根据当年开垦协议面积和调整价格,计算市级和各区应承担的耕地占有平衡费用的标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三)开垦耕地资金应执行(四)开垦耕地块应执行(五)无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建设部门可按有关规定缴纳开垦耕地费,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建设土地义务。治理水污染要标本兼治,采取什么的措施水源污染的防治对维护管理水源保护区十分重要。防治污染原
    2023-08-07
    438人看过
  • 我国首部土地开发整理地方性法规今起施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开招标今日起,我国首部土地开发整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正式施行。昨日上午,在该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人大环资委专门对这部标志着该省土地开发整理进入新阶段的法规进行了释义。条例要求,今后该省的土地开发整理将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其施工、监理等将依法实行招标投标,以杜绝暗箱操作。人均耕地仅0.057公顷湖南省是农业大省,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用地的矛盾十分突出。资料数据显示,该省的人均耕地仅有0.057公顷,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5%,在全国排第25位。自2000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40多亿元,开发整理了200多万亩农用地,新增耕地达60多万亩,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这一条例对土地开发整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即指运用财政转向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该条例规定,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
    2023-06-10
    238人看过
  • 关于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自《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印发以来,各地按通知要求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争取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据199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仍有7个省(市)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公报》进行了通报。在今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在全国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要认真履行耕地“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各省〔区、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土地管理法》作出的法律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区占补平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部署全面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作为会议主题,在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当前,国家出台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制度等许多新的政策和措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适时召开了这次会议。会议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果:一是王富友副厅长在题为“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占补平衡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的讲话中,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占补平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及目标任务;二是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规范全区补充耕地项目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依据;三是通过实地参观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牧场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为全区树立了学习的样板。全区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耕地保护科
    2023-04-23
    385人看过
  • 如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
    一、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全程监管制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要求,从补充耕地项目入手,在项目实施、备案、核实和补充耕地占补挂钩使用、占补考核(以下简称“补、备、核、用、考”)等环节上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利用土地利用“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形成有力的监管机制。(一)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监督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的有关规定要求,完成补充耕地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二)补充耕地项目备案。监督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单位,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要求,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报部备案。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时掌握市县验收的项目报备情况。(三)补充耕地项目核实。市县验收的项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项目立项、验收和补充耕地等报备信息;部对省级核实的报备项目和省级直接报备的项目进行复核。(四)补充耕地挂钩
    2023-02-09
    116人看过
  • 耕地“占补平衡”不力将暂停征地审批
    资金是耕地占补平衡的关键。为此,通知中提出了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进行有效监管的同时,还提出了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和投入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应定期调整耕地开垦费标准,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将耕地开垦费标准核定和调整情况及时报部备案。此外,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界定也再次明晰。其中提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申报建设用地前,按照谁占用、谁补充的原则,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单位补充耕地的责任。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的,必须在申请用地前完成补充耕地,补充耕地项目报部备案确认。难以自行补充或补充耕地不合格的,在市县申报用地前,建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统筹安排,滚动使用,专项用于补充耕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储备。
    2023-06-08
    464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耕地补贴怎么发放
    问:土地确权后,耕地补贴怎么发放?是按申报的面积发放?还是按照确权后的面积发放?答:土地确权之后,申报面积和实际耕种面积就统一了。因为现在土地调查的勘测技术越来越成熟。之所以要进行土地调查确权,也是为了把原来不规范,甚至一些面积统计不准确的情况排除。确权之后,所有的耕地补贴就应该按照确权之后的面积来发放,而且是直接发放给实际权利人。对于这一点,国家政策也有明确的规定。通俗的说,就是已经装到我们农民腰包里的东西是不会退出来的。只是新增加的,比如生产经营方面的新的补贴要向新的经营户来倾斜。问:很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怎么去确定股权的分配?答:土地入股和股权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土地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它的价值。而股权要根据大家投入的多少,来确定所占的比例。在投资过程中,股权比例也可以根据协商来确定。但是,法律中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如果农户以土地入股,那么在解散,或者清算的时候
    2023-05-05
    471人看过
  •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哪些途径
    实证基地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跟踪监测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土地实证基地专门设置了耕地占补平衡专题,实证基地涵盖了四川、湖北、浙江和江西4个省份耕地占补平衡典型县域,兼顾了耕地后备资源不同禀赋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实证基地的专题研究主要包括补充耕地总量及来源结构、补充耕地的质量、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级、新增耕地为水田或经过多年投入开发转变为水田的总量,耕地开垦费标准及新增费标准、耕地占用税标准及征地补偿区片价标准,异地占补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在基地的运行情况以及政策创新等。从典型实例看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与改进“补改结合”是指补充的耕地质量无法达到占用的耕地质量(通常指水田)时,对补充耕地储备库或以外的一般耕地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占用耕地质量(地类)水平,建设占用的耕地综合对应挂钩补充和改造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措施。目前,浙江、江西、陕西、海南等省份对“补改结合”进行了探索,并专门出台了
    2023-04-17
    30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将整治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
    法制网北京9月12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的整治。今天,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闲置的土地,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这位负责人认为,在一些地方、部分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处置不力,直接影响了土地调控的效果。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并决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就具体的处置措施,这位负责人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这位负责人强调,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闲置的土地,要在2007年年底
    2023-06-10
    280人看过
  • 耕地占用补偿平衡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因地制宜地调整措施,采取剥除耕地层、除土培肥技术,实行田、水、路综合治理,森林和村庄,以使新补充的数量和质量与占用的耕地相匹配。在数量和质量上,耕地占补平衡严格遵循“占补为主”的原则。因自然条件不能达到占用耕地质量的,应当按等级进行数量和质量折算,增加一定面积,实现占用耕地生产能力和补偿耕地生产能力的综合平衡。一是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同等数量、同等质量的耕地进行补充。这一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二是耕地占用补偿平衡制度的内容:A.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B.开垦耕地的责任人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征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计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对城建区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承担耕地复垦义务,县、市
    2023-05-08
    445人看过
  •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有哪些原则
    一、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内容:a、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b、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c、开垦耕地资金必须落实;d、开垦耕地地块应当落实;e、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造地义务。附:通辽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通辽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完
    2023-06-17
    63人看过
  • 如何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的问题
    一是着力内部挖潜,狠抓补充耕地项目实施。以来共实施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补充耕地。计划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协调和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要求,确保补充耕地达标。二是着力推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等新举措,切实增强新增耕地质量,打造土地流转新平台。分批实施厂房复垦片,项目总面积增加和提高,覆土区覆土达20cm以上,工程剥离再利用土方约1.1万平方米,总投资125万元。三是着力建全占补平衡后备资源贮备库,全面启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工作,编制完成新的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明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稳妥实施项目建设。通过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质量和数量。同时,应尽快研究出台国家重大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由国家统筹的政策措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3-06-13
    363人看过
  • 国家平整土地农民有补贴吗
    1、农村土地包括耕地、菜园、果园、宅基地等等,每一种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国家并没有对此有统一的标准。2、每个地区的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自然是不一样的,从3-5万元/亩不等,有的地区还会更高。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
    2024-05-18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土地占补平衡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是由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依据当年复垦协议面积及调剂价格,计算市级及各区应负担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的标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 ( 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 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
    • 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
      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有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更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任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
    •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二、为什么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收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需调入
    • 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治理措施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占有平衡指标是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根据当年开垦协议面积和调整价格,计算市级和各区应承担的耕地占有平衡费用的标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
    • 耕地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耕地占补平衡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