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8:13:08 254 人看过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届满,买方既不购买又不退还标的物,则视为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其支付标的物价款。

如何处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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