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期限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22:43 275 人看过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期限限制。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当事人一般不能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其权利。三年的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一、不当得利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不当得利的起诉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经济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

经济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过期10年还有效吗

借条是有效的,但是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可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占有返还请求权最长期限
    一、占有返还请求权最长期限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侵占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这项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而不是恢复占有物的原有状态。如果占有物已经遭到毁损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从侵占发生之日起算,占有物返还请求权设有一年的期限。《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二、占有返还请求权的特点此项权利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盗抢、不动产被霸占等。没有他人的积极侵夺行为则无此请求权,如借用人期限届满不返还借用物,遗失物被拾得人占有,均不能认为是侵夺占有。享有该请求权的主体既包括直接占有人也包括间接占有人,不论有无正当原权,也不论善意还是恶意,只要是被侵害的占有人都享有此权。但占有辅助人不能作为此项请求权的主体,只能以占有人的名义来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此项请求权的相对人不限于最初的侵夺者,还包括侵夺
    2023-05-03
    323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得主张抵销之情形
    争点提出单一事实同时该当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要件时,当侵权行为请求权罹于时效,债权人仍得行使其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此为民法第一九七条第二项所明订。然此情形下,当债权人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时,债务人得否主张民法第三三九条仅谓因故意侵权行为而负担之债,其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并未禁止在受不当得利请求时,不得主张抵销,进而以其对债权人之债权主张抵销?此即为本判决争点所在。观察重点一、侵权行为请求权罹于时效时,仍得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第一九七条第二项规定:「损害赔偿之义务人,因侵权行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损害者,于前项时效完成后,仍应依关于不当得利之规定,返还其所受之利益于被害人。」其立法理由为:「损害赔偿之义务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利益,致被害人蒙损害时,于因侵权行为之请求权外,更使发生不当得利之请求权,且此请求权,与因侵权行为之请求权时效无涉,依然使其独立存续。此第二项所由设也。」二、侵权行为请
    2023-06-08
    367人看过
  • 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期限限制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给予赔偿的权利。那么是不是消费者使用产品后,就无限期地拥有对该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呢?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我们知道,随着产品使用年限的增加,产品会老化,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也随之下降,产品缺陷出现的可能性会加大,这是客观上难以避免的。如果无限期地规定产品的使用年限,一方面加重了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法院审理这类案件、认定产品缺陷是否由生产者造成等事实的难度。另外,由于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不断提高,消费者完全有可能去选择质量更好的产品,避免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因此,《产品质量法》没有赋予消费者无限期的产品责任侵权损害诉讼请求权,而是规定了一个最后期限,超过了这个最后期限,即使产品缺陷造成了损害,生产者也可以不承担产品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侵权
    2023-06-07
    293人看过
  • 遗失物的请求返还有时间限制吗
    权利人要求拾得人返还,此权利为物权请求权,无时效限制。《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是多久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是三年,因为彩礼不属于特殊诉讼时效范围,并且司法解释也没有对彩礼的诉讼时效作特别规定,所以适用一般诉讼的时效,时效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
    2023-08-16
    111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其所有权不是由甲直接移转给丙,而是该物的所有权由甲移转给乙,再由乙移转给丙。换言之,乙从甲处取得所有权(甲向乙给付),丙从乙处取得所有权(乙向丙给付)甲与丙之间并无给付关系。若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可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若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乙可对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选项C说法错误。如甲乙之间合同、乙丙之间合同均无效,则丙的受领失去法
    2023-05-04
    360人看过
  •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可以主张利息吗
    一、二审裁判的条件返还不当得利是包括利息的。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所以收取不当得利返还利息合法。二、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有些行为看似不当得利,实则并不是,常见的情形有:(一)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抚养义务而抚养;民间的礼尚往来等。(二)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三)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的费用。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国家工作人员的索贿等。(四)反射行为。指一方虽因一定的行为或事实而受益,但并未致他方损害的情形。三、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怎么执行不当得利返还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生效的,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
    2023-06-20
    474人看过
  • 不当得利可以分期返还吗
    一、不当得利可以分期返还吗不当得利可以分期返还,但需要和受益方与受损方进行协商,如果受损方不同意的,则不可以分期返还。《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三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
    2023-05-03
    67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究竟有没有时间限制
    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为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通俗地说就是,我享有物权的物被你无权占有着,我有权请你返还给我。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二:请求人为物权人(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质权人);被请求权人为(相对于请求人的)现时的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
    2023-07-21
    498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合同之债中的运用
    2005年9月1日,A公司与甲签定了《售房合同》,双方约定:公司将1号房屋卖给甲(注:A公司尚没有取得该房的产权证书,甲对此已经知道),甲于合同签定之日支付首付款20万元,公司保证该房为合法房屋,无任何债务及遗留问题,一年内办理过户。后因A公司一直无法为甲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发生争议,甲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返还房款20万元及装修费用。最后法院判决:本合同无效;甲将房屋交还给A公司;A公司返还甲房款2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在本案之中,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我认为,甲对于自己发生的损失可以有两个请求权基础,一个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一个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依据大陆法系理论,在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应使一方享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我以为在上述的情况下,债务人如果保有所受利益有违公正,具有不正当性,不当得利因此而产生。该案从当事人双方的损益变动并予以调整的角
    2023-06-08
    7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以下情形出现后,合法权益受损者不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
    2023-06-19
    176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他人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的时候开始发生。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项要件,是检验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也是确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本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
    2023-06-13
    498人看过
  • 追偿权是不当得利请求权吗
    追偿权不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对债务人的权利,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损害人对于不当得利人的请求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一、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是什么?不当得利债务的基本内容是受损人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请求权的目的是使利人返还其所受的利益,而不是填补对方所受的损害。因此,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受益人的利益小于受害人的损失的,受益人只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恶意的,受害人必须要求损害赔偿。二、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2、不当得利债券的对象是返还所受利益的支付,因利益形式不同而在支付方式上存在差异;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
    2023-06-27
    233人看过
  • 民事权利请求保护的诉讼期限有哪些限制?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期限为三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要额外支付教育费和医辽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时限为自然人从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直至死亡。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中
    2023-07-05
    278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系属法律漏洞。依据民法解释学,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均属债权请求权,属于类似权利,根据类似案件相同处理的类推适用规则,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竞合时,权利人可以比照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的行使规则,择一行使。但在行使时需注意,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行使的效果上会发生重合(如填补受害人的一定损害),以致于二者具有排斥属性,不能保证受害人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也就是说,两种请求权发生竞合时,二者彼此对立,没有连带不可分的关系,债权人可以择一行使,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已经达到目的,其他请求权归于消灭;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尚未完全达到目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其他请求权填补损失,但需另行提出。
    2023-06-08
    29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不当得利当事人返还的请求范围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
    • 不当得利请求权立案的期限和期限是多少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在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和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 什么是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时效期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债权适用诉讼时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当事人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A.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 B.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
    • 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后,双方还有权享受哪些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配偶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存在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 2022年不当得利有数额限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5
      无限制。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