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9:10:08 415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是在法律适用、医疗鉴定、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都大不相同。

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法规文件。

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

第四,责任承担方面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医方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负上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医疗损害医方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可以不做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三、医疗事故如何起诉

发生医疗事故,应当收集证据,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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