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追偿权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02:30 148 人看过

预先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在债务人终止清算过程中,为保障自己将要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未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情况下,采取的一项以其保证之债务作为债权预先申报并通过债务人清算程序预先受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预先追偿权权利类型的研究

预先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允许保证人在债务人终止清算程序中,以保证之债务作为清算之债权预先申报,预先实现追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江平教授民法理论中关于权利分类的原理,参照不同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将预先追偿权划定为以下类型。

(一)预先追偿权是一种请求权

预先追偿权是保证人基于法律规定而获准的,预先向进入清算程序的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一种请求权。这是以该权利作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

所谓请求权,是权利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义务主体提出,要求其作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这种权利通常是以权利人相应承担一定义务为条件的,即通常是以权利人履行或将要履行一定义务为代价而获取的,当然也有个别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不以履行义务为对价的,如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一方在同意接受赠予后,便有权请求赠予人履行赠予行为了。

(二)预先追偿权是一种财产权

根据权利所体现的利益不同,预先追偿权又是一种财产权。所谓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是以财产为标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通常包括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等。

在这里,我们可以说预先追偿权是一种债权,更进一步地分析后也可以称它为准债权。这是法律所赋予的,由保证人将可能形成的追偿权作为清算债权进行预先申报,以参加清算分配的一项民事权利。通过行使这项权利,保证人可以预先受偿,以减少或者避免将来可能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使其自身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预先追偿权是一种相对权

以权利效力范围不同为依据,我们又可以将预先追偿权归为相对权。所谓相对权是以特定的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即相对权的效力只及于特定的义务主体。因此相对权又可称为对人权。它不同于绝对权,是因为绝对权是以不特定的任何人为义务主体。因为绝对权的效力范围及于不特定的任何人,故又称为对世权。对世权的义务主体只承担不作为的义务,没有协助权利人实现其利益的作为义务,即只要不干涉妨碍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就算履行了义务。但对人权的义务主体是要用积极的作为来履行应尽义务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有要求义务主体以不作为来实现相对权的权利主体的权利的。

预先追偿权要求债务人以积极的作为方式来实现保证人追偿权,是一种较为典型的相对权。它不仅要求保证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而且要求债务人只能对保证人履行该清算债务。

(四)预先追偿权是一种从权利

当以并存的两个权利之间的依从关系来定分时,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所谓主权利,是相对于从权利而言的,指能够独立存在的那项权利;而将以主权利为存在前提,不能独立存在的另一种权利定为从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预算编制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1.以销售为起点以销售为起点的预算模式是指以销售预算的结果为起点,分别编制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现金预算等模式的一种预算方式,该预算以销售收入为主导指标,以利润和现金回收为辅助指标。由于该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售为基点,适应市场状况,比较符合实际,适合于成长期的企业和成长期的市场,尤其适合于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及实行以销定产的企业,所以该模式被预算企业普遍采用。2.以目标利润为起点以利润为起点的预算模式就是以目标利润为起点,分别编制企业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并进行反复平衡,直到实现目标利润为止。该模式的指标体系以利润为主导指标,销售收入和成本为辅助指标。该模式适合于提高企业利润、改善企业管理、降低营运成本,比较适合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的利润中心。但以利润为核心的预算管理行为可能引发短期行为,使企业只顾预算年度利润,忽略企业长远发展;可能引发冒险行为,使
    2023-06-12
    432人看过
  • 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申报的债权范围很可能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不一致,因为保证人是不得代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该按照约定或法定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申报债权。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范围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约定担保债权数额申报债权,保证责任范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定保证范围看情况而定。一、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
    2023-03-12
    193人看过
  • 先予执行程序有哪些内容
    1.先予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当事人未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2.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担保的则驳回申请。3.人民法院对先予执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的执行。4.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判程序,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
    2023-03-24
    228人看过
  • 关于优先权,应注意哪些内容?
    (1)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2)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内法还要求提供第一次的申请书副本和译本。(3)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果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之前,或申请人放弃第一次申请之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其二,如果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4)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
    2023-04-23
    278人看过
  • 移民预约表的内容有哪些?
    移民排期表是美国国务院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的移民名额所制定的日期表,移民排期表根据申请人所在国家设定为不同级别的优先顺序,一般在上一月中旬公布下一月的移民排期表。移民排期是按国家来排队的,这里的国家是指出生国。配偶的出生国也可以用来决定是否可以提出转换身份的申请(I-485)。例如,如果主申请人出生在中国,但是配偶出生国是法国,现在中国出生的人有排期,但是法国出生的人没有排期,那么主申请人和配偶都可以根据配偶出生国的排期情况来提出I-485申请。主申请人只能因为配偶出生国而受益,而不能因为小孩的出生国而受益。例如,如果主申请人和配偶都出生在中国,虽然小孩出生在英国且目前英国的排期是CURRENT,但是主申请人不能用小孩的出生国来提出I-485申请,还是要用自己或配偶的出生国来等待排期。马耳他移民需要哪些条件2014年初,马耳他政府颁布马耳他公民权以及护照投资移民法案后,2015年8月25日又颁
    2023-07-22
    449人看过
  • 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后;(2)债权人未申报债权;(3)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4)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使以保证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一、破产重整时保证人的责任和追偿权有哪些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债权人何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呢?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指出,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
    2023-03-11
    192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条件
    (一)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这是保证人在行使预先追偿权的时间要求,在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前,保证人不能够行使。(二)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民法典》第条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作为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先决条件。(三)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保证人追偿权要预先实现,必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其保证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四)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使以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即不存在责任免除的情形。如果在债务人破产时,保证责任因《民法典》规定的免除情形而免除,即使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保证人也没有必要行使预先追偿权。担保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的追偿权与委托关系中受托人的求偿权相同,根据有关委托的法律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为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
    2023-08-17
    207人看过
  • 享受优先购买权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所有权,必须得到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股份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超过一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转让的所有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协商不能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则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优先级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级,因此转让人向非股东转让所有权,必须书面通知公司转让的价格、支付条件和受让人的基本情况等,公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其他股东。公司疏忽通知的,公司负责,公司可以追究内部相关人员(例如董事、社长等)的责任。公司通知股东后,股东怠工回复的,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转让
    2023-08-06
    148人看过
  • 犯罪预备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包括: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2、提前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3、准备犯罪的手段和行为;4、排除犯罪障碍的行为;勾引、集结共同犯罪分子,进行犯罪预谋;6、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的行为等。犯罪预备行为如何认定?(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5、勾引共犯。(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8-07
    367人看过
  • 民法典先履行抗辩权法条有哪些内容
    一、民法典先履行抗辩权法条有哪些内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笔者将先期违约与预期违约作为不同的概念使用。预期违约是合同履行期末届至时,一方当事人明示或以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
    2023-04-12
    441人看过
  • 反担保人能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
    反担保人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反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为债务人的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就是反担保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只有在承担了其责任之后才存在,因此不能预先行使。一、反担保措施包括了哪些内容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形式、保证金反担。反担保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二、保证人行使索赔权时应注意什么事项保证人行使索赔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证人行使索赔权的时间应在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得超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只能要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根据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
    2023-04-06
    360人看过
  •  追偿权的内容及其意义
    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三个方面:1)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因担保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可以要求偿还自提供保证之日起的利息;3)如果是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也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连带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因担保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次,可以要求偿还自提供保证之日起的利息;最后,如果是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也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连 带 保 证 人 追 偿 权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保证人追偿权范围问题,在民法典中确实有明确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二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
    2023-09-30
    455人看过
  •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自2012年8月1日颁布《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起,已经有不少发明专利申请开始实行优先审查。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需要什么材料?友道知识产权就这两个问题做简单的解答: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2023-04-27
    291人看过
  • 员工权益保护内容有哪些内容
    1、民主权益有保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做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相信职工群众自己做主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他们追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成为工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探索推广适合各类非公企业实际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劳动权益有保障劳动权益是职工权益中最直接、最具体、最被重视的权益。要深化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通过办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认真学习《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律法规。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企业,精心给予指导,扩大覆盖面,努力做到工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四个同步。基层工会对所在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的,基层工会应当及
    2023-03-23
    45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预先追偿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2
      预先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在债务人终止清算过程中,为保障自己将要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未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情况下,采取的一项以其保证之债务作为债权预先申报并通过债务人清算程序预先受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 数人共同保证时,共同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行使,如何行使预先追偿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数人共同保证时,共同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行使因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同而不同。分为两种情况:(1)各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的,每个保证人各自以约定份额为限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每个保证人也应以约定份额为限为各自申报债权。(2)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虽然保证人之间应承担的份额是确定的,但对债权人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没有份额之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清偿全部债权,任何一
    • 行使预先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5
      1、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以前已有不按期履行债务的事实,那么债务人本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之费用。保证人在行使预先追偿权时,应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应当申报的债权数额,而不应仅局限于债权人债权之本身。 2、如果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未到期时已被宣布破产,未到期债务视为已到期,但此时债务人本身应承担的责任只有债权一项。因参加破产程序的破产费用不得列为破产财产,故此时保证人
    • 反担保人能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5
      反担保人是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反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追偿权,没有承担保证责任,就没有追偿权,因而追偿权不能在未确定前享有的。
    • 优先股权益包含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6
      优先股权益包含: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