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3 04:55:37 320 人看过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特定门诊及门诊基本待遇。

(一)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保待遇的计算: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1、住院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各项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起付标准要根据医院的级别来确定。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市内外起付标准医院等级

3、最高支付限额: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的长短,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可累计享受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社保最高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请注意:

1、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给参保人的住院基本医疗待遇和特定门诊待遇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参保形式的,住院及特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额标准按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当时参保形式规定计算。

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二)特定门诊待遇:参保人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疾病,经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定门诊待遇。

1、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特定门诊病种分为两大类。具体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如下: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注:1.参保人患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或同时患有一类、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时,按原规定程序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定门诊申报、就医、待遇申领及结算手续;参保人患有一类特定门诊疾病时,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特定门诊申报和结算手续。

2.参保人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病种疾病,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以其中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较高的一种确定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00元/年。

2、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和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等各项规定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3、支付比例: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5%(按月领取金的参保人按80%)支付。

(三)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的,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门诊就医管理、社区门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2支付比例: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社保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是什么
    为了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及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分别概括地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和享受条件,并总结实践经验有所发展。(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第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2023-05-05
    395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是怎样的?
    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设立:1、45岁以下(含45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划入个人账户。2、46岁以上(含46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5%划入个人账户。3、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人领取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更加惠及广大民生,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标准也在提高,大病报销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已经成为解决城乡居民生重病时燃眉之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一、哪些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有个人账户?目前,天津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有两种模式:1、统账结合模式,由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1%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2、大病统筹模式,主要是部
    2023-06-27
    219人看过
  • 生育保险享受条件、范围、缴费和待遇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的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三、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
    2023-02-26
    466人看过
  • 城乡居民医保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急诊。1.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二、住院。1.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2.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3.60周岁
    2023-05-09
    59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为了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及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分别概括地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和享受条件,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第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
    2023-08-10
    65人看过
  • 大连居民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从2001年7月1日起,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由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一次性补足到25年,方可享受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更多的关于查询、报销、参保、缴费等信息,请查询【】
    2023-12-11
    447人看过
  • 大连未成年人预缴期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大连未成年人在预缴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预缴期内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在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首次调整的当年,已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纳2011至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2.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预缴期当年取得我市中小学校或大专院校学籍的;3.未成年人户籍在预缴期当年转为我市城镇户籍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更多的关于查询、报销、参保、缴费等信息,请查询【】
    2023-05-29
    81人看过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是什么样子的
    1、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行医,端正医德医风,协助医疗保险单位积极做好退休职工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合理用药。2、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3、对需紧急抢救的危、急、重病参保患者,无论定点与否,应本着先抢救治疗的原则,3天之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将个人医保证、IC卡交医院医保科,以便进行身份核对并记帐。一、医疗保险办理指南医疗保险新增: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一)省本级转入:原用人单位填报青海省城镇职
    2023-03-08
    470人看过
  •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是什么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参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户籍居民,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没有工作单位的农业户籍村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023-05-09
    75人看过
  • 个人医疗保险断缴还能享受保险待遇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首先,断交期间,医保卡是用不了的。当然,你自己交的钱在医保卡里还是能刷的,但是公司帮你交的,也就是国家统筹部分,不好意思,这部分报不了,你得自己掏钱。如果你在找到新工作续交之前,社保已经停交三个月之久,那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医保连续缴费时间清零,要从头算起交满25年才可停交,并且享受的医保报销额度也从最低档开始。另外,医保断交之后有2-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期间看病花钱只能手工报销,医保卡不能自动报销。需要注意的是,社保中断一年内续保,则续交当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如中断超过一年的,则需要交满一年之后才可享受哦!一、无社保未满15年新政策未交满十五年社保新政策如下:1、如果社保已连续交2年以上,但因工作等原因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来回缴纳,停缴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那么缴费后仍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断交时间超过了三个月,那么可视情况设置等待区,最长不可以超过半年;2、只要缴
    2023-03-05
    453人看过
  • 北京医疗保险享受条件
    一、北京医疗保险享受条件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参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户籍居民,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没有工作单位的农业户籍村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023-05-09
    281人看过
  • 被判刑后,还能享受哪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出狱后是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1、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前,个人是不用缴纳社保却可以享受社保待遇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就已开除工职,出来后就没有社保了。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如果在被判刑前个人有实际缴纳社保金的,其原参保社保帐户仍属个人所有,刑满释放后,找到新工作单位续缴社保,不影响参保人累计费年限。3、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只能在户籍地街道办、社保局申请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判刑后医疗保险还有吗没有了。职工被判刑后,一般都会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此外,按照现行的医保政策,被判刑正在服刑的人员,是不能参加社保的。所以,在服刑期间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缴费,也就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具体的讲,服刑期间和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然而,在被判刑之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服刑人员出狱后,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由工作单位或
    2023-07-15
    215人看过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缴费与待遇挂钩、不缴费不享受。凡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其所属的被保险人患病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住院享受的待遇:被保险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负担。1、起付标准:按就诊医疗机构的级(类)别确定:属三级(类)医院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属二级(类)医院的为9%;属一级医院的为6%。当年度多次住院的,依次递减2个百分点,递减最多不超过4个百分点。
    2023-05-30
    427人看过
  • 湛江参保男员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条件
    设立依据《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湛府〔2016〕3号)《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湛社保〔2016〕16号)必要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办理:1).2015年1月1日起发生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以出院日期为准);2).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正常参保,且之前已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未满一年的至申请报销时已累计参保满一年);3).该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医疗费用待遇。不予办理的情形:1)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2)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2023-05-10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每月享受多少医疗待遇,医疗费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09
      请你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就可以了。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
    •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医疗费用超出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6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治疗,通常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是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把本来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转嫁给医疗保险基金,是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 怎么才能享受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享受的条件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1、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
    • 工伤保险中的医疗待遇是指什么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注意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在进行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要享受此项待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这种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社保机构。 (2)只有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服务和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才能由基金支付。超范围使用的药品、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