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事故的报销流程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
2、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4、2018年工亡补助金按照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补偿。
二、工伤治疗期间待遇工资是怎样的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三、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
2023四川成都市工伤死亡报销需要哪些流程
410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5一、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流程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二、成都如何办理集体户口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
成都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5一、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
四川成都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30办理地点: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号电话:12333锦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电话:86783545青羊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电话:86936169金牛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弯65号电话:8770538武侯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信北街3号电话:85058098成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三段14
-
2023四川成都市创业孵化园入驻满足条件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5成都创业孵化园入驻条件: 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优质创业项目的;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 3、在校级或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津贴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31、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2、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