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如果是实施征收拆迁的,经法院批准的,强拆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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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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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直接规定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公告,期限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不予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拆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强制拆除权均属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负责规划、土地、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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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行政裁决是否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9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裁决是强制拆迁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有拆迁行政裁决,才能进行强制拆迁。因此,在尚未行政裁决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被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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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 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 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3、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 4、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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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是不是可以实施强制拆迁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0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法规,妨碍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命令不提交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强制拆迁由政府向法院申请,法院决定是否强制拆迁。法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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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可以告行政机关强拆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拆迁行政诉讼程序过程中,不可以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