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法丧假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10:20:28 143 人看过

一、江苏省劳动法丧假规定是什么

当国有企业职工遭遇直系亲属离世的悲恸,本企业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度考虑给予员工1至3个工作日的丧假以表达对其亲人离去的深深哀悼与关怀。特殊情形下,如直系亲属位于较远的地区,需职工亲身前往外地操办丧仪,本企业将会视情况的多寡,额外为员工提供相应时间的路程假期。在所有的丧假及路程假期中,企业都必须保持原本的薪资水平,全额支付员工应得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二、江苏省司法鉴定标准

以下是我们的相关费用规定:

首先,若您的费用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那么将依照本文件之附件所列举的标准进行计费;

其次,若您的费用超出10万元且达到50万元的范围内,将按照1%的比例来计算相关费用;接下来,对于超过50万元且达到100万元的部分,我们会按照0.8%的比例收取;同样地,若您的费用超过100万元并达到200万元的范围内,我们将按照0.6%的比例收取相应费用;如果您的费用超过了200万元及达到500万元这个区间的话,我们将按照0.4%的比例为您缴付费用;

最后,若您的费用已超出500万元且达到了1000万元以上,我们将按照0.2%的比例向您收取;如果您的费用超出了1000万元,那我们将按照0.1%的标准为您支付相关费用。请您知晓这些收费规则,期待与您的合作愉快!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江苏省职工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就江苏省职工病假工资如下: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
    2023-03-16
    304人看过
  • 江苏省法院司法鉴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物证书证等,其中有些材料损毁严重,这时就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辨别真伪。法院是司法鉴定活动的主要委托主体,同时也承担管理司法鉴定机构的责任。为了规范法院委托行为,江苏省特制订了有关规定。那么江苏省法院司法鉴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第二条委托鉴定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司法技术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以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第三条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以下事项:(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二)确认
    2024-01-12
    468人看过
  • 新劳动法丧假,无锡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丧假最新规定是: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024-05-19
    123人看过
  • 丧假假期劳动法如何规定
    一、丧假假期劳动法如何规定丧假假期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在丧假期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申请丧假;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二、丧假规定什么时候休吗丧假规定在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才可以休。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至于具体的休假时间,则由劳动者与单位协商并依照其规章制度来确定。三、丧假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
    2023-06-04
    381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
    各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部门代表政府行使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工会组织依法开展的劳动法律监督是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良好的组织基础。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协作,使之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必将增强劳动法律监察、监督的力度,对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法律监察、监督体系,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实践,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法律监督之间的配合与协作;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采取措施,认真探索二者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推动协作关系健康发展。各地可根据《暂行办法》
    2023-06-10
    101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规定
    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保障管理体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1、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概念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并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的一种新型的管理与服务方式。代理机构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各项代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2、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本行政区域内需要代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和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城乡劳动者(以下简称“个人”)。对单位的劳动保障事务可以实行全员或者部分代理,对个人劳动保
    2023-04-28
    127人看过
  • 江苏省契税规定
    一、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契税如何征收缴纳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由产权承受
    2023-04-01
    469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第五条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第六条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023-04-28
    244人看过
  • 江苏省婚假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苏省针对合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夫妇特别制定了婚假规定: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基础的一到三日休假外,还将延长婚假时间至十天。在此期间,当事人应被视作正常出勤,而雇佣方则有责任依照规章制度,照常向员工支付其薪资待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第三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
    2024-05-18
    147人看过
  • 丧假国家规定几天(劳动法规定丧假的天数)
    请病假需要持病历或诊断证明,请婚假需要持结婚证明,请探亲假需要说明其亲属在异地。请丧假也需要证明就显然过于奇葩和缺少人性了。目前有些公司存在类似规定,防止员工不够诚信的举措。国家规定的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申请丧假扣全勤工资吗?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2023-06-04
    324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丧葬假几天(国家规定丧假标准)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多少天法律规定的法定丧假是多少天?生死是自然法则,谁也无法控制。按劳动法规定,职工依法享有丧假,职工在遇到其家庭成员死亡时,可享受多少天的法定丧假?顶律网为你解答。一、国家规定的丧葬天数。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享受年薪、探亲假、结婚假和葬礼假,使用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法定假期、婚礼假期、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期间,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有权带薪休丧假。对于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婚丧假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做出具体规定。职工休丧假的具体办法,可参照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和路程假有关问题的通知》。1.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儿童)死亡,经本部门行政领导批准,可适当给予1~3天的结婚假期。2.职工结婚后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职工本人需到外地办
    2023-06-04
    227人看过
  • 婚假怎么安排江苏省婚假有哪些规定
    江苏省婚假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了可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之外,还可以额外享受10天的婚假。并且在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期间。一、婚假多少天法定婚假几天法定婚假几天: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二、晚婚假期是多少天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
    2023-04-06
    205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合同解释三讲什么?
    一、江苏省劳动合同解释三讲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没有劳动过程,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中止”就是暂停,区别于“中止”。《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了在四种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并根据调研中有的地方的意见,明确了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另外,为了防止有的用人单位无限期地将劳动合同中止而将劳动者拒之门外,《条例》明确,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的外,中止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二、其他劳动合同中止的相关规定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
    2023-04-13
    393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
    2023-04-2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江苏省丧假几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3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丧假规定江苏双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2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江苏劳动法规定的丧假需要怎样申请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带薪休丧假的权利。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劳动局制定的丧假的具体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18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
    • 江苏劳动法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相关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7
      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