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遮光补偿标准
具体金额没有标准,但是可以向对方索要遮阳费赔偿,具体金额有法院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农村采光权的距离规定
农村房屋对于采光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农村采光权的距离规定。
目前,法律暂无农村采光权的距离规定,采光权的距离,需要保证房屋能够采到光。
关于采光权侵权的诉讼时效。针对采光权侵权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采光权受到的侵害是处于持续状态的,且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权利具有物权性质,因此,对于采光权的保护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一种观点认为,采光权虽然具有物权性质,但是作为权利保护,不能无限延长其保护时限。应当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作为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
三、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
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4、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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