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0:40:14 480 人看过

对刑事案件进行辩护,这可以看做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合法利益,法院应该给予保障。而现实中往往进行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那么,你知道具体的刑事辩护程序是怎样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曾被人们认为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取得“里程碑”性质的进步的重要原因。

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于强化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律师觉得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然而,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扩大,并不能完整地说明刑事辩护制度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因为,除了参与范围的扩大,刑事辩护人的责任的变化,也是辩护制度的一种不应忽视的重要发展。

在传统的辩护理论和辩护实践中,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这种解释,刑事辩护只是实体性质的,即仅仅是指针对有关刑事实体问题所进行的辩驳、辩解性的活动。不论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还是提出意见,刑事辩护均只是围绕着刑事实体法律问题进行的。然而,除了这种实体性质的刑事辩护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刑事辩护,即程序性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的方法。

显然,程序性辩护应是一种典型的刑事辩护方法。但根据以往对刑事辩护的解释,这类依据刑事诉讼程序规则进行的辩护,一般不予认可。刑事诉讼法对辩护所规定的只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虽然并未明确排除程序性的事实和法律,然而,人们对此均理解为,这里所谓的“事实”,是指刑事案件中的有关事实、证据;而“法律”则仅是指刑事实体法律。司法实践也表明了对这种理解的认可。因此,程序性辩护目前尚只是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基本无效的辩护方法。

之所以应将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典型的刑事辩护方法,主要是因为:

首先,程序性辩护是刑事辩护存在的更广泛基础。事实表明,实体辩护若要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产生影响,是以侦查、司法机关在刑事实体问题上确实存在错误为前提的。然而,这种前提的广泛存在却并非现实。司法实践中,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实体问题上发生错误,对无罪之人或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之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情况,虽然时有发生,但并非普遍存在。因此,单一的实体性辩护方式,有使刑事辩护的广泛存在受到怀疑的危险。在只重视实体性辩护的前提下,人们往往是从防止可能出现的实体性错误来强调辩护的重要性。然而,以预防、纠正现实中“可能”出现但并非普遍存在的实体错误,作为刑事辩护广泛存在的必要性的基础,终究给人以基础不够扎实的感觉,辩护的重要性因此极易受到怀疑。在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案件并不存在实体性错误的时候(这是实践中的常例),辩护就不可能再受到重视。即使是辩护律师,在认为案件中不存在实体性错误的时候,虽然存在着公安、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也往往会感到辩护的必要性十分可疑。因此,增加程序性辩护这种方式,使辩护不仅可以针对案件中有利于被告人的实体性质的事实和法律,而且可以针对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将使刑事辩护的广泛存在有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其次,程序性辩护的存在,有助于规范侦查、司法部门的行为,预防、遏制、减少其违反诉讼规则的现象。司法实践表明,违反诉讼程序规则的行为主体往往是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虽然我国的有关法律对此作了严格禁止的规定,并设置了其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以防止、纠正违反诉讼规则的现象,

但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违反诉讼程序规则的行为,尤其是在侦查阶段,并非罕见。这与违反诉讼程序规则的行为难以被揭露或被揭露后难以受到重视,有着密切关系。被告方利用程序性辩护方法,不仅可以更充分地揭露程序违法现象,而且可以更迫切要求予以纠正。

再次,程序性辩护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程序的地位,维护诉讼程序的尊严。诉讼程序的尊严有赖于人们对其的尊重和遵守。程序性刑事辩护的存在,使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现象成为刑事辩护的对象,对于促进人们重视并遵守诉讼程序,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作为与刑事实体性辩护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辩护,刑事程序性辩护对于“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和观念的纠正,对于实现刑事程序所应有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职权机关的行为等价值,具有直接的、积极的意义。

刑事辩护律师的总结:当然,

程序性刑事辩护方法在现实中虽然已被辩护方经常采用,但作用却不明显,其原因在于,程序性辩护上述重要意义的实现,有赖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只有在刑事诉讼法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明确保障的基础上,其一系列意义才有可能实现。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对此却尚未予以明确、充分地肯定。例如,非法证据的排除,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并不包括非法实物证据,这使针对非法收集证据行为的程序性辩护,几乎变得毫无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辩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对刑事案件进行辩护,这可以看做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合法利益,法院应该给予保障。而现实中往往进行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那么,你知道具体的刑事辩护程序是怎样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曾被人们认为是1996年修改取得“里程碑”性质的进步的重要原因。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于强化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律师觉得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然而,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扩大,并不能完整地说明刑事辩护制度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因为
    2023-06-03
    150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程序之辩
    程序之辩——辩什么囿于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审判思维,加之诉讼制度设计上的缺失,长期以来我们律师的辩护基本上是实体辩护,程序辩护鲜有涉足。因而存在程序辩护经验不足甚至不知怎么辩的尴尬问题。修订后的刑诉法解决了这一问题。刑诉法第35条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纳入辩护人的辩护职责范围,第33条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的时间由过去的“审查起诉之日”提前至“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这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所有诉讼阶段均享有辩护权。这一辩护制度的完善,为律师大胆进行程序辩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依据修订后的刑诉法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内容,我认为,程序性辩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案件管辖,包括地域和级别管辖。——办案人员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和转达义务。刑诉法第33条规定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转达委托辩
    2023-04-21
    264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程序之辩
    程序之辩——辩什么囿于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审判思维,加之诉讼制度设计上的缺失,长期以来我们律师的辩护基本上是实体辩护,程序辩护鲜有涉足。因而存在程序辩护经验不足甚至不知怎么辩的尴尬问题。修订后的刑诉法解决了这一问题。刑诉法第35条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纳入辩护人的辩护职责范围,第33条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的时间由过去的“审查起诉之日”提前至“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nbsp;这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所有诉讼阶段均享有辩护权。这一辩护制度的完善,为律师大胆进行程序辩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依据修订后的刑诉法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内容,我认为,程序性辩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案件管辖,包括地域和级别管辖。——办案人员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和转达义务。刑诉法第33条规定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
    2023-04-19
    378人看过
  • 刑事辩护程序是如何的
    一、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二、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
    2023-03-30
    359人看过
  • 刑事辩护开庭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对于刑事辩护案件,开庭程序的内容为:庭审准备阶段,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一、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走法律程序起诉离婚程序具体如下: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
    2023-03-30
    307人看过
  • 刑事辩护程序是如何的
    一、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二、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
    2023-05-02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程序的辩护流程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
    • 刑事犯罪辩护的辩护程序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属于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
    • 刑事辩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 刑事辩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
      刑事案件的程序可大致分4步: 1、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 2、检察院对于送检的案件进行审查,当认为满足公诉条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3、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 4、对有罪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
    • 刑事辩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刑事案件的程序可大致分4步: 1、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 2、检察院对于送检的案件进行审查,当认为满足公诉条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3、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 4、对有罪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