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资产支付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44:10 346 人看过

婚前给付有以下三种情形:

1、是基于习俗,一方支付另一方的钱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

2、一方赠送对方的贵重物品和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双方以嫁妆的形式融入家庭财产,可称为婚前赠与财产;

3、给对方一点钱、礼物和衣服,属于双方的礼尚往来。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免费合同和单一合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

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情况,引导双方区别对待,就可以有效缩小双方的矛盾和心里差距,逐步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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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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