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6:30:39 442 人看过

一、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1、依据不同

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3、诉权不同

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是否参加诉讼及在诉讼中处于何种法律地位,两大法系国家有所不同。在英美,公司是作为名义上的被告参加诉讼的,同时,公司又是代表诉讼中的真正原告。因为如果股东原告胜诉,直接受益的是公司。而根据日本商法典规定公司可以不参加诉讼。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看,公司是被作为第三人对待的。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时期内连续持有或当时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东才符合原告资格。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代表诉讼制度而购买或受让股份。在英国,若股东参与了所诉的过错行为的话,就因其不具备干净的手而无资格提起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中对原告股东一般没有限制。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有前置程序限制,而直接诉讼无此要求,股东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在代表诉讼中所获得的赔偿是归属于公司的,名义上的原告股东不能直接获赔。而直接诉讼所得赔偿属于股东享有。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

代表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仅约束原告股东、被告和公司,还约束其他所有的股东,其他所有股东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对同一个人提起相同的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的判决结果只对原、被告有约束力。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与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要求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公司的任何股东,且无持股比例的限制。

股东直接诉讼所要保护的是利益是股东自已的利益,而非公司整体利益,诉讼结果利益归属于股东自身,也非公司,故原告应为股东自已,而非公司。

三、股东直接诉讼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

(1)侵犯知情权;

(2)侵犯分红权;

(3)股东僵局,司法解散

总结:董、监、高害股东,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胜诉收益归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直接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1、诉讼产生的原因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是因为公司的权利受到损害,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诉讼后果不同: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无论原告股东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的后果均归属于原告股东,与所持股份的公司无关。3、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提起诉讼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派生诉讼与直接诉讼的区别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当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两种诉讼途径的补救措施来保护其在公司的利益。这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直接诉讼,另一种是股东派生诉讼。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
    2023-07-20
    300人看过
  • 股东直接参与诉讼与间接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及优劣分析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代表诉讼制度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有哪些区别股东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1、原因不同。股东衍生诉讼只有在公司自身权利受到侵犯,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因是股东的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诉讼的性质是不同的。股东提起衍生诉讼的权利是股东监督或者违法行为的权利,应当是共同利益的权利。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自身利益提起的诉讼,本质上是一种自己利益;3、诉讼权因人而异。衍生诉讼的提起权源于股东作为股东的地位,直接诉讼的提起权仅源于股东作为股东的地位,即出资人;4、诉讼的目的不同。在股东衍生诉讼中,原告股东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在股东直接诉
    2023-07-22
    10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个人诉讼的解释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如下:1、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是因为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股东起诉公司的利益。股东直接诉讼是因为股东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股东起诉纯粹是为了自身利益;2、对原告诉讼资格的要求不同。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要求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的股份,才有资格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中对股东原告资格没有上述要求;3、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股东直接诉讼中的原告是股东,被告只能是股东所在的公司;4、诉讼法律后果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只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法院判决对原告、被告、公司等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股东直接诉讼中,原告是直接的,最终的受益者。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但并非所有股东均可起诉。为了
    2023-07-05
    290人看过
  • 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在股东维权中的作用和区别
    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在于:(1)两种诉讼制度的设计理念不同。直接诉讼是为公司侵犯个人利益的股东而建立的保护制度,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派生诉讼主要是中小股东对在大股东保护下侵犯公司利益的管理层提起的诉讼;(2)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3)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不同。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直接诉讼中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衍生诉讼一般可视为双重诉讼,即公司对造成公司损害的第三人提起损害赔偿或者其他赔偿的诉讼,原告股东基于公平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令强迫公司提起上述诉讼;(4)诉讼形式不同。根据参与诉讼的原告人数不同,直接诉讼可以采用普通诉讼或集团诉讼的形式,而衍生诉讼一般采用集团诉讼的形式;(5)诉讼的附加条件不同;(6)原告对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同;(7)撤诉和诉讼和解的要求不同;(8)诉讼终止后的结果不同;(9)诉讼所得赔偿或赔偿的享有者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所得的赔偿或赔偿由股东享
    2023-08-04
    78人看过
  • 股东代位诉讼持股有什么要求,与代表人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股东代位诉讼持股有什么要求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位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得的赔偿归于公司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位诉讼与代表人诉讼有什么区别股东代位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有:1.诉讼标的不同。代表人诉讼是针对包括代表人在内的人数众多的股东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关系。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是公司与其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2.诉讼当事人不同。代表人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是多数
    2023-06-22
    209人看过
  • 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
    股东代位诉讼权也称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新修订《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1)拒绝提起诉讼,或者(2)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3)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2023-08-18
    492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公司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理由是公司与代表诉讼有绝对的密切关系,但公司由于不愿起诉而丧失了对代表诉讼标的独立请求权,所以将公司的地位定位于无独立请求权的角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较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诉讼实践,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同。如北京、江苏、上海等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笔者认为,公司既不宜作为原告,也不宜作为被告,而是处于独立地位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辅佐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和申请执行权。在目前民诉法框架内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可在今后最高院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1)应
    2023-06-21
    36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参与人辨析
    (1)、适格原告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股东,即原告在提起和维护代表诉讼时必须始终具有股东身份。但是,并非任何股东均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各国公司法均对原被告股东的资格规定了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Ⅰ、持股时间要求。各国法律规定的大致情形包括:ⅰ、美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同时拥有股份原则。ⅱ、英国、澳大利亚规定原告在诉讼时必须为公司股东名簿上记载的股东即可,因为股东是在行使公司的权利而非自己的权利,公司的权利不应当受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拥有股份的日期所影响。ⅲ、在日本,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在起诉之前必须持续持股且达到法定期限①、诉讼前股东持股时间的限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必须始终具备股东身份,不过,新《公司法》没有规定持股时间的起算点和当时持股与持续持股的问题,《公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180日以上持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即自股东起诉之日向
    2023-04-26
    58人看过
  • 公司股东直接诉讼,股东维权的新路
    本报讯(记者刘晓燕通讯员陆文洪孔维寅)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股东直接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1999年3月,温永元、黄祖生投资组建常熟市中兴化纤有限公司,该公司向常熟市新港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租赁了原常熟中凯彭化棉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开展经营,生产中空棉涤纶丝。同年11月股东变更为6名,增加了常熟市新骅印刷厂、孟学成、冯裕东、冯建东4名股东,孟学成任公司监事,冯裕东等为公司董事。2000年,该公司添置大量设备,开发成功涤纶中空丝并生产。2001年2月,冯裕东与其妻组建常熟市仪东化纤有限公司,并于当年2月19日与常熟市新港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订立租赁协议一份,称因中兴公司股份重组变更为仪东公司,由仪东公司租赁原常熟中凯彭化棉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冯裕东任仪东公司执行董事。中兴公司在此期间并未注销,于2001年2月停止经营活动。为此,原告孟学成向法院起诉,称被告冯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与公益诉讼的概念比较
    公益诉讼目的是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前者规范的行为如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后者如环境污染问题。代表人诉讼维护的利益主体往往是确定的,但人数较多,为了节省诉讼资源而推选出代表人进行诉讼。一、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税收是否为公益诉讼存在税务争议的行政诉讼直接与当事人利益相关,因此不属于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中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通过对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诉制度的考察和法理思考可知,在中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二、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出庭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
    2023-03-13
    7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诉状范本
    股东代表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状应该包括起诉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公司直接诉讼的类型1、公司提起的直接诉讼。包括:公司向股东提起的诉讼,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提起的诉讼。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包括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例如股东因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而产生的诉讼,这就是基于违约之诉。例如,股东违反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提起的诉讼就是侵权之诉。而公
    2023-04-13
    181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不同之处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1、依据不同。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3、诉权不同。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有哪些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有:1、撤销决议诉讼;2、不能行使查阅权的诉讼;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诉讼;4、损害赔偿诉讼;5、解散公司诉讼。间接诉讼,又称衍生诉讼,是指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胜诉的,判决的后果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7-06
    363人看过
  • 股东认为公司利益受损时,能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股东在公司利益受到相关主体的侵害时,一般不得立即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而应履行法定的前置程序要求。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置的基础在于股东本身没有诉权而公司有诉权却基于种种原因拒绝诉讼或怠于诉讼,股东在穷尽内部救济情况下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如下:1、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可以是: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提起股东代表诉
    2023-05-06
    186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如何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如何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如果存在股东会议的决议、董事会的决议无效,股东可以起诉请求撤销;或者如果公司侵害股东的知情权的,股东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二、股东权利主要有哪些股东权利如下:1.参加股东会或者大会,行使表决权;2.参与分红的权利;3.查阅、复制权;4.优先认购权;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下: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
    2023-04-26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起诉的主体,而在于诉因和目的。... 更多>

    #股东直接诉讼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代表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 1、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人提起诉讼,该诉讼结果直接归属于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 2022年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30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
    • 什么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派生诉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该制度。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包括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一般认为公
    • 如何区分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产生原因不同。简单的讲,股东派生诉讼是在公司本身权利遭受侵犯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性质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该诉权从本质上
    •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实质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7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